余南连忙补充道:“其实本来也没什么大事,你只是不想做那些事了,大不了把那清洁法阵……”
小姑娘羞恼地打断了他,叫道:“不可能,我要是那样做了,就成了大笑话!”
余南连忙重新献计:“要不,那些事以后就让我来做吧。”
见小姑娘有所意动的样子,忙又说道:“你要是杀了我,你的历练马上就结束了,会成为更大的笑话。”
小姑娘认真思考了好一会儿,终于脸色稍缓,似乎暂时压下了杀心。
“你说的有些道理。但是,你出了坏主意,让我累坏了,说不定还被人笑话了,你必须挨顿打!”小姑娘愤愤然说道。
余南悄悄抹一把汗,一番抢救,终于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在小姑娘的屠刀之下,余南不敢不昧着良心认下“出了坏主意”这个“重罪”。
本打算挨顿打就算了,但一想到对面只是个小家伙,下手没轻没重的,搞不好半拳就把自己打成了肉饼。
所以,这打也挨不得。
只好硬着头皮叫道:“你不能打我,说了大家都是互不相干的,你凭什么打我?”
小姑娘歪着脑袋又开始想。
过了一会儿,小姑娘说道:“我不打你,我把你放下来。”
说到这里,手一抖——
堂屋里立即飞出一个鱼头人身的家伙。
只见他口中发出惨叫,身体却一点也动不了,像木头一样僵直。
挨了一记平沙落雁杀,余南屁股差点开了花。
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余南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最为辉煌的一场胜利!
他成功地制止了一场鱼毁人亡的惨剧!
当然,余南不可能有丝毫的欣喜,只有无尽的担忧。
没有力量的他,终究只是一只蝼蚁。
经过这场事故,那所谓的“大人”和“侍女”的关系,就成了天下最大的笑话。
更加严重的后遗症是,余南的修炼大计基本上泡汤了!
给小姑娘创造出来的一切活计,自然都归了余南。
这还是他“主动”争取到的!
在小姑娘的监督之下,扫地、浇花、抹窗户、擦家具、喂鱼,余南整天忙得脚打后脑勺。
不能出洞府,外面的人也不会主动进来,余南连个告状的人都没有。
再说,即使告了状,也不一定有人敢来处理这件事。
万一小姑娘因此极端恼怒,一把捏死了他,那才叫冤枉。
很快,余南就再没了告状的想法。
作为一个小姑娘,何玉发现了一件好玩的事!
那就是,捉住余南,短暂制住他的行动力,远远的扔出去,让他的屁股先着地!
见余南摔得四脚朝天呲牙咧嘴,小姑娘便会乐得笑弯了腰。
为了体会这种乐趣,一天之内,小姑娘找出各种理由,把余南扔出去六次。
余南的屁股因此胖了一大圈。
若非妖怪皮糙肉厚,估计早已是血肉模糊了。
有一次,余南被扔得远了些,直接飞出了院墙,差点砸翻一只乌龟精。
乌管事一脸的尴尬,讪笑道:“路过,路过,我什么都没看见。”
随即一溜烟的走了。
余南想了好一阵才明白,原来,自己这里一直有人监视着呢。
自己的遭遇,至少乌管事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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