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儿,我已收到你的来信,一日未见,亦念之……
落款人:夜子擎”
字里行间,所述大半皆是关心她,让她小心些的言语,要说有什么重要的消息,应该就是让他们二人不要离开太远。
信中提到,她的户籍已经快取回来了,那卧底也即将抓住,这两件事情还需要云笙在场处理。
通封信看下来,简洁明了,基本上没有什么腻歪的甜言蜜语,都是真情实感的嘱咐,这倒是符合夜子擎的性子。
云笙也不甚在意,她不兴那套,太甜蜜的言语反而让人心底发麻,觉得不真实。
这样很好,像是唠家常般的感觉,让人亲切。
云笙从包袱中取来夜子擎亲自为她准备的纸笔,在桌上摊开,思虑一二,提笔书写……
一天,两天,三天……
时光如水,悄然而逝,已经连续五日了,顾汐贺日日出现在这条街上,摇一串铃,拄一幡旗,招摇过市。
一日两日,这条街上的人觉得还挺新鲜的,多看几眼。
三日四日,除了一些外来的生意人,基本就没有人理会他了,瞧都不瞧一眼。
五日,风平浪静,顾汐贺也乐得自在,从陌生到熟悉,把那段话喊得溜溜地,偶尔开开小差,混混眼熟。
与此同时,这条街上的小吃摊摊主也已和云笙打成一遍。
每次云笙一来,摊主们都会热情招呼着。
“小姑娘,你来了,今天还吃馄饨吗?”
“吃!给我来两碗。”
“好嘞!”
“小姑娘,我家今日做的是板栗糕,尝尝味道不?”
“好,大叔,给我来一包。”
“小姑娘,刚做好的羊肉馍馍要不要来一个?”
“一个怎够,给我来俩!”
……
这日,顾汐贺照常出去,跟在云笙的后边,只见一大汉匆匆忙忙,直面赶来,越过云笙,在他面前猛地跪下。
“嘭!”
“这位先生,这位大夫,求求你了,随我走一趟,去救救我家那口子吧!”
跪在地上的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裤腿边上还沾着些烂泥巴,膝盖上破一小洞,有过摩擦的痕迹,想来,他这一路跑来,摔了不止一次。
顾汐贺慌慌忙忙将手上的东西丢在一边,使尽力气,迅速地扶起这位庄稼大哥,嘴上喊道:“还愣着干嘛,快带我去!”
哎呦喂,我这暴脾气,下跪作甚,人命关天呀!
“哦,哦。”
那位庄稼大哥在顾汐贺的大声喝道下反应过来,木讷地点头道。
突地,他脚底抹油,拉着顾汐贺的手,一阵疯跑起来。
可以说,顾汐贺整个人完全是被庄稼大哥给硬生生拖走的,气喘吁吁暂且不说,主要是有些狼狈,他已经许久没跑过这么快了,感觉吃了一脸的灰尘。
这位庄稼大哥也是真的有力气,手拉不住,便紧紧地架着顾汐贺的胳膊,都能架出一道红印来。
随着动作大幅度的摇摆,他掌中的老茧摩擦得顾汐贺细嫩的手肘皮肤生疼生疼的,硬是磨了一层薄皮。
云笙独自站在街道中,看着那位庄稼大哥将他徒儿带走远去的身影,微微一愣,待瞬间反应过来后,她跑向了另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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