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如果论修为,我绝对是不可能赶上她的。所以如果家族要在我们姐妹两中间牺牲一个拿出去联姻,那绝对是我。”
“真难为你了。”洛南淡淡地说。
“不为难啊,”林姿雅倒,“我又没憧憬过什么。我这人现实的很。联姻就联姻咯,只要对方人好,有钱,我嫁过去也不吃亏。特别是过了青春期,我越长大越漂亮,我就更清楚,家里是绝对不会随随便便把我拿出去联姻的,因为我太漂亮了。所以如果一定要让我去联姻的话,对方绝对是非常、非常出色的人。再者嘛,我爸爸妈妈那么爱我,肯定舍不得我受委屈,不会允许让我随随便便嫁出去的。果然,一直到遇见前辈的时候,家里才终于召唤我了,让我能够开心地玩了几年。”
感觉到林姿雅并没有什么负面情绪,只是在像聊别人的事一样闲聊着,洛南也随口问了句:“那当时你心里怎么想的?”
“很奇怪,”林姿雅一边牢牢地把控着方向盘,一边说,“其实我当时心里什么也没想,什么念头都没有,就是一片空白。回到自己的卧室以后,我才自言自语地说,哦,终于啊,家里人要把我送出去了。当时大概有一点点凄凉吧,但也还好。因为当时虽然没看到前辈你的照片,但听他们说了,是要把我送到一位少年才俊身边。之后有一段时间,心理最大的感受是好奇,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会不会对我好啊,打算什么时候要了我啊,第一次要我时会用什么姿势啊,之类的。结果前辈你到现在还没要我,说实话,前辈你是不是打算把我耽误成老处-女啊?”
猝不及防之下,洛南有那么一丝狼狈。他很快调整过来,面无表情地开了个玩笑:“红颜往往是祸水,我可不敢要你,吃不消。”
林姿雅在他身边也待了不少时间了,今天才是他们第一次像这样聊天。洛南觉得这样也不错,感觉挺温馨的。
两人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林姿雅说了不少她以前的事,她小时候是在江南水乡长大的,小学、初中都和林姿宜在一个学校,林姿宜武力值高,一直都照顾着她。
到高中时开始她前往魔都上学。那个时候林姿宜已经辍学了,在老家专心练剑;而她在学校里由于长得太漂亮,身边总是围着很多人,同时又被大半的女生排斥,没交到什么朋友,过了一个孤单的青春期。
大学她是在耶鲁念的,学的金融管理专业,毕业后没有考研,按照家族的要求回来进入家族企业锻炼。
家里并不禁止她和男生接触,甚至也可以谈恋爱,只是不允许她有婚前性-行为;给她的零花钱也不少,每个月都有几十万,所以她很是过了几年舒服日子,逍遥自在。
这样出色的女孩,不但有着绝顶的容貌,而且聪明,有很强的办事能力。如果是那个凡人洛南,可以说是奋斗一百年都休想靠近半点的。
然而现在,却是这个女孩主动黏上来要为洛南铺床叠被,甚至一心想为洛南暖床生孩子,世事之变幻莫测莫过于此了。
谈笑间,兰博基尼开到了洛南的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