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有为,贾玲玲,贾妙三人从大落地玻璃窗前走回到了大客厅。他们陆续在沙发上得以坐了下来。
贾妙没有急于想要说出正事儿。她手上拿着英式红茶的茶杯,小口小口的喝着,致使没有任何声音的发出。
“我们中国人普遍就是不爱运动。”贾玲玲背靠在沙发靠垫上面,随口一说道。
“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前者很重要,而后者也不能够被忽视。有的时候,讲道理是说不通,没有用的。于是,动动手还是很有必要的。
身高马大,体魄强健的人才能够在直接在近身格斗当中不太吃亏,打得赢。我们的武侠小说,演绎小说……也算是一种YY小说吧!
实战武术,街头格斗是往往在三招内必分胜负。单挑,三招之内都没有把对方放倒,也叫会打架?确定不是在嬉戏?
不会打架的人,一上去普遍第一招出拳就是奔着对方的头部眼睛去的。会打架的人,直接就一个勾拳朝着对方的小腹去的。
即便是要对准别人的头部,也是稍微放低身体重心,运用腰腹的力量来挥拳,一个勾拳出去打击一侧面庞就能够让对方倒地。
不带拳套,一拳下去要是不皮肤崩裂见血,那还得再多练练力量。徒手一场架真正打下来,头破血流那是毫无疑问的,最是正常不过。
看着吓人,实际上的伤都是表皮伤,毕竟人面部的血管就多。一般情况下,打昏也不奇怪。断几根肋骨什么的,实属正常。
行家出手,一拳就能够打休克普通人,一脚上去就能够让普通人断肋骨。还大战几十个回合,几百个回合?”贾有为平静道。
“表哥,你很有经验嘛!看样子,你过去也没少打架。”贾妙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不免发笑了一下道。
“我这么斯文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打架?即便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也会第一时间找警察叔叔。”贾有为辩解道。
“拉倒吧!你在学生时代,打得还少吗?普通人不敢和新贵们真打,于是后者就只有去找贱民打。
在贱民的心目中,老子就是贱民一条,还用得着怕谁,要真干就直接干了。新贵们又不敢和你们这一群蓝血贵族打,于是你们也喜欢去找贱民打。
鲁迅那一句话说得真好,我是流氓,我怕谁。贱民们就是这样的。”贾玲玲直接就戳破了他的谎言道。
她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接着又道:“在过去,他一要去和贱民们约架,我就特别担心。
若是贱民当中有人带刀,就会变得特别的危险。欧尼酱亲口说得,真要遇到了手持十厘米长,两根手指宽匕首的坏人,只需要一刀下去,往往只需十秒钟时间就能够让人一命呜呼。
不死,那都算你命大,没有杀中要害。真正街头冲突杀人,那有十几刀,几十刀都不死的,普遍三刀左右就解决战斗。
砍人瞧着吓人,往往还不容易死。捅杀是看着不吓人,最...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