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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之远。我竟今日才知晓,我叫木之远。”少歌笑容迷离。
“嗯?”轩辕去邪高高挑起眉头,“有趣。”
“这一世的木之远若是我,那上一世的木之远,又是谁?”
二人相视一笑。
……
……
挽月跷着腿,闲闲地用一根银签叉起一小块蜜瓜。
她斜了眼,自下往上瞟向对坐的人:“说了五个不够吃。到了下个镇子,叫李青停车,再去买了来。”
那人温和地笑着,劝道:“吃完便先回去吧,且听一听轩辕镇宇明日要说些什么。”
挽月两眼翻白:“你怎地自己不去听?我不,我要回京都去,我想那玫瑰糖水想得要发疯。吃过糖水,再说其他。”
马车颠簸了下,挽月眼风一斜,瞟了瞟身后横塌上一动不动的歧王夫妇,皱着眉道:“你这个人,连自己父母亲都下得去手,同你合作,谁知道事后你会不会过河拆桥?也是我运气好,若不是正好撞上这么一出事情,说不得要被你骗了去……”
她这般说着,还伸出一只爪子,在对方胸前摸了一把。
对方压抑着怒气:“挽月姑娘,眼见未必为实。这二人,并不是我的父母。”
“哦?”挽月漫不经心,只动了动眼皮,又继续吃起蜜瓜。
对方不动声色打量着她,半晌,抬了抬眼皮:“我不去京都。歧王重伤,不日就要归西,我需回歧地主持大局。”
挽月抬头笑道:“那正好,我也尝尝做王妃的滋味。”
她伸手入怀中,摸出大红庚帖:“瞧,你我,是正儿八经的夫妻呢。”
他深深吸气:“我需要你待在洛城,帮我探听消息。”
挽月看白痴一样看住他:“我看你长得一副机灵的模样,谁知是个蠢物!他既然知晓了我不是那个该死的女人,又怎会把秘密说与我听?我留在那里又有何用?哼,幸好我聪明,自然是要跟紧了你,好吃香的喝辣的。瞧瞧,这才几个时辰不见,你便要杀母弑父,我若是再迟些来,王妃之位哪还能轮得着我?”
他冷了脸:“你不怕我杀了你?”
“当然不怕。”挽月冲着他笑,“你舍不得杀我。若你舍得杀我,早也杀了,不是吗?”
眉眼间,染了些不算娴熟的风情。
他突然感到有些无力。
当初,以为那只游魂在自己体内,自然不敢对秦挽月怎样。如今既已知道了真相,本无需对她客气,但,自己心中却有着极深的执念——想叫那个“林少歌”生不如死。
眼前的女子虽然貌美倾城,他对她,却是提不起半点兴趣。当初一无所有时,对安朝云生起情愫,那只是因为没有见识过更大的世界,对于男人来说,只要尝过权势的滋味,眼界就大了,就会明白女人只是闲暇之时锦上添花的玩物而已。
他不缺女人。自从做了林少歌,他便没有缺过女人。
自他想起了自己是谁,他的心中就燃烧起了另一个念头——他已不满足于以林少歌的名义来争权夺利了,他要让木这个姓氏,自他始,千秋万代,立于至尊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