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样子?似乎这些年都没有这样的规矩吧?”
一个人问道。
“对呀!反正我年年来此,从没有听说过这种规矩。”
“我说各位,以前没有,那是因为有些宝物虽然稀少,可毕竟还是有一些的,比如刚刚卖出的参王,这么多年来不说每年都有,可每隔几年还是会出现几株的,只要你有钱,只要你找对人,都能买到,但是这颗琉璃宝球,你们谁以前看过?谁?老先生你看过吗?”
沈富指着一位穿着不凡的老者问道。
“这………我经商三十几年,走过不少地方,说实在的,这么巨大的琉璃宝球的确是从没见到。”
“这不就得了,我告诉大家,这颗宝球是我祖上年轻时在西域之外探险之时发现的,是在一座高山之上,我祖上看到一只五色斑斓的大鸟栖息在山峰之巅,那大鸟足有十几丈大,双翅闪动能刮起一阵狂风,我祖上吓得躲在一个角落,等那大鸟飞走后上了山峰,就发现了这颗巨大的琉璃宝球,此宝被我家族保护了数百年之久,要不是我家道中落无以为继,我才不会卖呢?”
沈富编起瞎话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什么?十几丈长的五色大鸟?莫非是鸾凤?”
这些人被虎的一愣一愣。
“没错,应该就是鸾凤,都说那鸾凤乃是神鸟,出现时必定是出现五色霞光,难道这宝球和神鸟还有关系?”
沈富都人的心理极为了解,他编出这个故事就是让人觉得此物非同一般,那价格还会上涨,事实上也是如此,在这些人的心里如此巨大的琉璃球本就是鬼斧神工之物,配上一个神奇故事倒也能让他们接受。
沈富这么一忽悠,所有人都深信不疑,片刻工夫就有数十人围在进前不住的端详。
“我出一百两黄金!”
终于,第一个人喊出了自己的价格。
不过这一百两黄金刚出出口就引来了周围人一片嘲笑之声。
一百两黄金当然不低了,但是在这颗琉璃球面前就显得有些低了,三年前西域胡人也带来了一颗琉璃球,在场的人很多都看过,那一颗大小远远不如眼前这颗,另外这一颗琉璃球内还有黄绿两色,看似是瑕疵,但这如烟如雾般的感觉反而增添了一丝神秘气息,再加上刚才沈富编造的鸾凤之说,在众人心中这琉璃的价值要远在三年前的那颗之上。
一百两?根本不可能!
果然,此人的话音刚落,又有另外一个声音响起。
“二公子,你这是要明抢呀!如此宝物怎么能如此贱卖?我出一百五十两黄金!”
“一百五十两黄金?这也不高呀!”
周围的人都小声的嘀咕,的确,一百五十两在他们心中也是不抵这宝物的价格。
“李公子,你说吴家二公子小气,可你出的价格也高不到哪里去,如此价格岂不是丢了我们吴越大家的脸面?我陆展出二百五十两黄金!”
“哇!二百五十两黄金!”
即便周围都是商客,如此价格也让他们感到热血沸腾,二百五十两黄金,比那参王还高出五十两,也就是两千五百两白银了,抵得上普通商客数年的全部收益,很多商客就是所有家产加在一起恐怕也不值这么多钱。
不过这要价的三人在场很多人都认识,都是吴越之地大商家的公子哥,尤其是最后叫价的那位陆公子,家族经营着粮行,是金陵中能排进前五名的大富豪,每年卖掉的粮食就多达数十万担,二百五十两黄金对他来说还不算什么。
“二百五十两黄金,这位公子真是玉树临风独占鳌头,看来这神鸟鸾凤留下的稀世珍宝将会成为公子的把玩之物,举世之下无人能及呀!”
不得不说,沈富天生就是为“演说家”,近乎疯狂地大吼把现场的情绪渲染到了极致,身旁之人都感到热血沸腾了。
“两百五十两黄金,还有没提价的?没有的话,这宝物就是………。”
还没等沈富宣布结果,突然再次传来一个声音。
“我出三百两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