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恋爱了,就觉得这所谓的爱情加减制,实在扯蛋得很。因为越相处,我就觉得自己女友越高分,我从喜欢桃桃,升华到了深爱桃桃。我从深爱女神,升华到了挚爱女神。这他妈可是越相处越高分啊。
又或许这种爱情加减法则适合大部分的人群,并不能用在我这种怪咖身上。
我们在冰室共品一杯冷饮,彼此对望,很幸福甜蜜,我呵呵地笑起来。
“你的样子好傻哦,嘻嘻。”
彼此对望着,忽然她噗哧一下笑出来。
我怔了一下,翻了翻白眼,无语说道:“我哪里傻了?”
她捂嘴偷笑,“不知道,反正就觉得你样子挺傻的。”
我龇牙咧嘴,学着老虎低吼了两声,“愚蠢的女人,居然敢说本大王傻?快到我碗里来。吼吼吼!”
她这下笑得更加欢了,“咯咯,你这就更傻了,是在学小狗叫吗?汪汪汪的。好傻好傻。”
我干脆就配合到底,把她逗笑,“学狗叫?有吗?没有吧,汪汪汪。”
喝完冷饮,我们去了一家服装店,说好了的,要买两件情侣装,一人一件。
刚开始她有点不好意思,后来被我巧舌如簧的三寸不烂之舌一哄,顿时就欲迎还拒地答应下来。
我大喜过望,搂着她狠狠地亲了一口。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经常接吻起来,都迷恋对方的味道,我统计过,这才两个小时下来,我们接吻的次数超过十次。有些是轻轻一碰,有些吻了三五分钟。
挑选了好多,最后我们挑了一款女吃饭男洗碗的红心T恤,调好之后直接就在试衣间换好出来。
当我看到她穿着那身和我配对的吃饭T恤出来时,一种浓浓的幸福席卷我心头,居然令我有种梦幻感。
“美,很美!”我牵起她的手,由衷地叹了一声,“看来老天对我还算公平,让我失去某样东西的时候,又用某样东西补偿我。”
买单的时候,她拿出信用卡,被我霸道地塞回她的包里,“难道没人告诉过你,出来逛街,女人的义务就是只负责挑东西吗?结账这种事情,是男人的专利吗?”
她说,“你知道的,我不在乎这种事情。”
我摇头,“但是你不知道,我在乎。”
“可是你……”
她被我打断,我亲了她一下,笑道,“你放心,我有钱,平凡一点,能养活我们两人没问题。”
除了两件情侣装之外,还买了其他的东西,一个花了1088块,对于一个农村大学生来说,的确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但是她不知道,我已经出来混了,我月收入过万,还有前两天看哥给我的两万,怎么说也是个‘有钱人’了。
穿上情侣转,我们走在街上,回头率百分只两百,主要是温可馨她吸引的眼光,她太漂亮,我太平凡,在卖相上看,我们一点都不像情侣,一点都不登对。更像是网友所调侃的,长残的富二代泡上粉木耳,好妞都让狗炮了。
十个男人,有九个是对我发出敌意眼神的,一边鄙视一边嫉妒,好像在说,妈的,就这屌丝样都泡上女神,真是老天瞎了狗眼。
我很享受这种眼神,因为在几个月前,我也是经常拿这种眼神看别人的,这是属于屌丝幽怨的眼神,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我被别人嫉妒,那么我就不是屌丝了。
而女神面对这种眼神,显得很淡定,一点不受影响,旁若无人地和我亲热,落落大方。我忽然想起,像温可馨这种白富美,肯定从小就被异性追捧,她已经见惯了这种眼神,成为一种习惯了。就好像看多了毛片的曹翔,就算再劲爆的毛片,都没法引起他多大的激情一样。
“我想去坐公交车。”忽然,女神对我轻声耳语,“我想重温那天的邂逅,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