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里的石榴花仍然开着,但是有些枝条已经被我采秃了。林景喻从后慢慢走来,知道我喜欢石榴花,便从我够不到的高处又给我摘了几朵。
他递给二哈:“快去送给你媳妇。”
二哈高兴地叼过花,跑到我面前,把花放下了。
我摇了摇尾巴,正想说点什么感谢的话。
二哈忽然低头把花吃掉了。
我:“……”
林景喻:“……”
二哈:“汪汪!”好好吃,好久没吃这么新鲜的花了!
“汪汪!”主人我们走,不要理他!
林景喻虽然听不懂我的话,却难得跟我想法同步。无视二哈的呆蠢,和我一起走回屋。
回到屋里,行囊已经被收拾好,安静放在角落。他已经收拾好行李,似乎准备好随时出发。
可是要去哪儿?我巴巴地望着林景喻。
林景喻没看明白我的眼神,什么也没说。他出房间和他的父母道别,气氛倒还算和谐。虽然我
晚上,他开车带我们去了一个住宅区,我才知道他竟然为了叶芸在S市的市中心买了一套居所。
虽然只是二手房,可是家具陈设都很温馨。刚经过大修,化工原料的气味还没散去。林景喻闻不出来,我和二哈却对此很敏感,因此敦促林景喻开窗通风。
他明白我们的敏锐,一直开着窗,哪怕觉得冷,也只是自己加衣服。
我很感激有这样体贴的主人,每每到他冷的时候,我就跳进他的怀里给他取暖。我感受他的抚摸,只觉得有他和二哈这样陪着我,是我最幸福的时光。
一个星期后,叶芸搬了进来。我们两个人两个狗一起生活,叶芸的颜料铺开来,林景喻拿出的摄像机,二哈再这么一闹腾,我就只能挤在角落里无语地望着他们。
虽然比以前拥挤得多,可我觉得,仿佛又回到当年在美国和林景喻一起生活的时候。
真是好遥远,好遥远的记忆啊……
林景喻和叶芸同居,但不同房,往来还是很有节制的。我是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别扭,可能人类这种生物本来就是别扭的。
太多的伦理道德要遵守,太多的阶级地位无法逾越。
我忽然有些同情林二货了。
想想,还是当一个狗最好。
人类本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动物,日子久了,难免有摩擦。林景喻搬出来的借口是自己创业,能离公司近,看起来是故意隐瞒叶芸的存在。所以当他的家人知道后,果然如他预料的大发雷霆。
这件事到底是谁说出去的,林景喻百思不解。
直到后来,叶芸自己坦白,是她暴露了自己。然后林母找她谈话,她想提出分手。
两人吵了起来,吓得二哈躲到门后直打哆嗦。我蹲在角落里望着他们,舔舔自己的毛。
我虽然不喜欢林母,可她看人看事还是很准的。
这两个人果然合不来,而林母只是找到了他们之间的缝隙,将这缝隙放大了。
林景喻自幼的家教让他懂得如何做决策,他经过美帝的教育,普通人怎么能轻易动摇他的决定?可是叶芸就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