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就是这里了。想必刚刚的话你也听到了。”
被叶一晨强制的塞了一把血精进嘴里,庞言惊奇的发现,自己的感官有了极大的加强,刚刚那两个王八蛋的交谈庞言一丝不漏的停了进去。
就连自己这个刚刚吃了血精的家伙都能听清楚这些话,庞言相信叶一晨更是能够听清。
“对啊,所以说,这种时候就是咱们出动的时候了,你想想啊,这些畜生凌辱女子,要是咱们将他们给抢了,那不是替这些女人报仇?”
叶一晨笑呵呵的开口道,一个劲的将庞言往沟里带。
“不行啊大哥,要是这样的话,等我们走了,那些女人不是又要遭殃了吗?”
庞言摇了摇头,总觉得这样不靠谱。
“渣渣!”叶一晨一巴掌拍在庞言的后脑勺上,气急败坏的道:“都跟你说了!抢劫是一门技术活!要踩点,要观察,要策划,最后还需要完美的计划!你以为我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庞言委屈的摸了摸脑袋,这尼玛你都不说清楚我知道这些?电视上不是就这么演的么?侠盗都是抢了东西就走,然后分金子分银子分粮食么?
“记住,电视上演的那都是一群人在YY,要是真的想要当一个侠盗,需要的不仅仅是一腔热血,还需要将所有的事情都考虑清楚,不然侠盗当不成,还会连累别人!”
这一番话当然不是叶一晨自己总结出来的,而是他前世遇到的一个家伙说的。
前面说过,末世之中想要独自一人还活得自在的要么是心狠手辣之辈,要么就是异能者,而这两种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喜欢抢劫!
毕竟一个人干不过那尸山尸海,只能从人类身上找物资。
也算是叶一晨有底线,凭借着自己的极速异能在人类败类的营地之中来去自如,十次之中倒是有五次能成功。
之所以成功率这么低,就是因为叶一晨没计划,学着电视上的侠盗一般,找到营地就仗着极速往里冲,有好几次都差点完蛋,要不是他极速异能跑的快,估计尸体都凉了。
不过后来叶一晨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名叫刘宇晨的家伙。
这是一个立志成为一代侠盗的热血(中二)青年,当初和自己的老爹看了一遍楚留香传奇之后便着了魔,一心想当侠盗,为此还进了部队历练去了。
据他说他是进部队学侦查与反侦察和飞檐走壁的技术的,结果当年分配的时候没分好,被扔在戈壁滩里种了两年的菜!
这家伙一见到羊就想吐,因为这家伙刚下连就被拎着弄了半年的羊粪。
不过末世之后,这家伙就像是进了水的鱼,混的风生水起,叶一晨还是在一次偶然的抢劫之中遇到刘宇晨,结果被他带着抢劫了三年。那家伙的抢劫手段才叫做艺术!
这家伙现在估计还躲在哪个营地里老老实实的挖沟吧?这家伙崛起至少要等到半年之后,那次营地被变异兽攻击,这家伙二话不说从营地的仓库里捞了一笔之后弄到一颗能量核,拥有了变形异能,能够变化万物,而且还能拥有变化之物的八成战斗力!
这才是刘宇晨的强悍之处。不过这家伙大多时间都是用这个异能来踩点……
“呃……那大哥,要怎么做?”
庞言被叶一晨一顿教育之后终于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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