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传令兵而去。
因为战场选在早已收割完的玉米地,所以周边是一片坦途,敌人就算再多上十倍,也不可能拦住赵长歌的去路。
就见摩托车绕了一个U型弯,就到了丧尸传令兵正后面,以两者的速度而言,就算赵长歌让对方先跑十分钟,也可以轻而易举的追上。
正因如此,赵长歌将摩托车停下,然后从衣兜掏出包香烟,抽出一支点上,深吸一口才继续行动。
对付落单的丧尸,当然用不着步枪,于是赵长歌将枪背在背后,从腰间抽出一把自制长刀,加油提速去收割小蚂蚁的生命。
摩托车,在传令兵身边驶过,然后便刹车甩尾,驶回两军对峙的边缘地带,只留下一具少了半个脑袋的尸体。
人借刀势,刀借车速,赵长歌行云流水一般,完成了怀仁交代的任务。也许,直到彻底的死去,传令兵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一切来得太快太突然。
刚才发生的一幕,怀仁看得清清楚楚,颇为满意地说道:“长歌,刚才那刀来的漂亮,你就守在那里,等着砍敌人的脑袋。”
沉默寡言的赵长歌,微微的点了点头,之后便将长刀插回腰间,用双腿支着摩托车,等待下次出击。
怀仁看到了发生的一切,对方引导着当然也不例外,于是,又有十只丧尸出了队伍,跑向不同的方位。
很显然,几名传令兵对敌人引导者而言,并不是多大的损失,集合大部队吃掉怀仁,才是眼下的重点。
这也从侧面说明,对方足够聪明,知道怀仁严整的队伍不好惹,最起码他这三千手下绝不是敌手。
十只丧尸离开对峙位置,虽然他们跑的方向不同,但这里是开阔地带,就算他们分成二十股,也只是送菜而已。
就见赵长歌再次拔出长刀,并没有直接冲向最近的传令兵,而是刻意兜了个圈子,从侧面划了一条弧线,一轮冲击斩掉四颗脑袋。
之后,也就半分钟的功夫,他如法炮制的消灭了所有传令兵,然后又将车停在最初的位置,悠然地吸着香烟,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前后共杀了11只丧尸,这小子身上连滴血都没沾,因为手快刀快车快,鲜血与脑浆都被他甩在屁股后面,可见刚才的杀戮是多么的干净利落。
“大姐,告诉对面的引导者,让他不要再派手下白白送死。要么现在投降,要么我打得他投降,没有第三个选择。”
因为对方够聪明,能够判断出利害关系,所以怀仁才在此时劝降,想让这个聪明的对头,成为自己的手下。
然而,怀仁的话刚出口,他就知道自己又低估了敌人。就见对方队伍里,又有传令兵出列,只不过这次数量极多,粗略算下来至少有两百。
问题的重点是,这次敌人不再分散离开,而是组成了一个方阵,集合力量去后方传递消息。
看着两百多丧尸离开,赵长歌产生了迟疑,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为了这个便宜主公去冒险,干掉眼下的两百传令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