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细语都能清楚地听见,她还因此对听人家夫妻的床脚而乐此不疲。她对细微的辨识度很高,可以从呼吸声来准确地辨别来者是谁,更别说是脚步声了。所以,当百里千翔自以为很小心地坐到她身旁,紫陌也看似熟睡地瘫在躺椅上,睫毛都没动一下,却已经知晓千翔哥哥就在身边。
紫陌依然静静地躺着,耳边除了前院铺子里的嘈杂,就剩下树上知了没命似的扯开嗓子,嘶哑地鸣叫。听着这响亮的知了声,紫陌的心思又回到前世,我总喜欢在夏夜,带着孩子们(猫狗鸟类等),去村子附近的林子里玩耍。每到这时候,是我紫陌和他们最快乐的时光,不但可以享受到其中的乐趣,第二天还可以回想其中的意义呢。
夏天晚上,尤其是刚刚下过雨,知了猴在夜色的掩护下,从湿润松软的泥土中钻出来,爬上附近的树干,褪掉它那褐色的丑陋外壳,蜕变成有透明翅膀的歌唱精灵。刚刚入夜时我带着他们在林子里奔跑,像猴子一样,在树上飞奔;像熊猫一样,在树的最高处飞舞。所以,一入夜,村里的人都睡着的时候,那就是我们玩耍的时候一玩就大半夜,在天快亮的时候我们才会慢慢的散去。
“哥哥……”紫陌依然闭着眼睛,她怕自己睁开眼睛,回忆的泪水会流淌而出,“铺子里没什么事吧?”现在铺子里的一切事宜都由百里千翔和林豆分工处理。百里千翔的管理才能已经初露头角,紫陌已经着手有计划地把他培养成自己的左右手,成为前世总经理型的人才。将来如果有机会扩成铺子的话,有了千翔哥哥这个帮手,她依然可以做个闲散的甩手掌柜。
“嗯,铺子里的事宜早已上了轨道,大家各司其职,没什么事儿好忙的。”百里千翔为紫陌高明的管理用人所折服,经紫陌安排的人事工作,往往事半功倍。
“啊……”紫陌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真舒服啊,难道粘人虫没来烦我们……”
“刚刚林护卫传信说,小世子昨儿摘菱角,晒伤了皮肤,现在脸上红红肿肿,又抹了药。小世子觉得自己丑丑地,不敢出来见人,所以这几日,都不会来缠你了。”
“自作自受了吧,哼那小白脸仗着自己晒不黑的体质,大中午地步带帽子,不晒伤才怪。嘿嘿……咱黑也有黑的好处,可以抵挡紫外线的袭击。”百里紫陌幸灾乐祸加自我心理建设。
“紫陌……小白脸是用来形容靠男子吃饭生活的不学无术的女子的。”百里紫陌无奈地纠正晓雪的错误。
“哦”紫陌虽然来这个世界一年多了,还是有些地方不太习惯这些颠倒的习惯,“小玉儿的皮肤太白了,才容易晒伤。”
紫陌抬眼看了看谷化风小麦色的棱角分明的俊脸,道:“还是千翔哥哥的肤色看着舒服,健康、阳光,充满活力的感觉。”再白一点就好了,不过这样也挺不错。
百里千翔在紫陌的潜移默化下,不似别的男子那么在意自己的容貌肤色,在见惯了小世子的纯洁俊秀,星璇的飘逸俊朗后,他认知到自己无法在外表上越他们,就刻意忽视自己的外在,陶冶自己的内涵,争取在紫陌身边最大限度地帮助她,让自己成为她离不开的左右手。他知道紫陌不喜欢男子像菟丝花一样依赖着妻主,她更喜欢独立自信有自我的男子,他一定会成为她期待的那样的夫侍……。
寒烈:星璇得玄改成王字旁的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