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的,否则不吉利。
对此沈重华不置可否,上辈子跟云飞扬之间的婚事倒是按部就班一点不差的进行的,到底还是成了一双怨偶,这一世遇上秋十三,她是认定了这个人的,这些形式是否还要进行她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倒是秋十三很严肃,一心一意要准备一个毫无纰漏的婚礼,作为两个人走到一起的见证。
秦夫人一行人昼伏夜出的赶路,简直就像是见不得人的逃亡一样,好不容易赶在婚期前到了青山镇,那婚事却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偌大的宅子里头披红挂彩,喜气洋洋,任谁一看也知道这绝对是要办喜事的。
虽然对于沈重华如此仓促的就要嫁人秦夫人有些不大满意,却也保持了缄默,欧阳家族的事情最近闹得很厉害,因为欧阳夫人使人退婚,欧阳家族如今被整个江湖给逼到了风口浪尖上,所有人都知道了欧阳夫人看不上沈家的女儿坚决的反对这桩婚事,既然如此,沈重华就算嫁过去了也不过是受人欺负的命,还不如就这么嫁了。
就是考虑到这一点,秦夫人才没有把事情通知欧阳瑾瑜,那是个好孩子,若事重华嫁了他,也能生活的很好的,可惜,却有那样一个母亲。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好像昨儿才刚认识你的,眨眼你就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秦夫人满腹心绪的看着沈重华,周围全是一片红色,百子千孙的喜幛,并蒂花开的床帏,榴生百子的被面,其他大小的绣品上也都是鸳鸯戏水百年好合之类寓意吉祥的,看着就觉得喜庆。
沈重华早就已经把需要的绣品全部赶制完成了,亲手一件一件的折叠好了收起来,闻言笑道:“义母怎么忽然发出这样的感慨来?”
秦夫人失笑:“我居然也学着人家伤感起来了,这可就不像我了。”说着拿起梳子给沈重华慢慢的梳头,站在她身后语重心长的说道:“我虽不是你的亲生母亲,却是一直把你当成自己的女儿来看的,可惜彦儿跟你之间没缘分,要不然我其实想着要你给我当媳妇的。”
嫁给北堂彦?沈重华脑子里面浮现出北堂彦冰山一样的脸,嗯,是个很可靠的男人,不过就是太冷了一点儿,也不知道谁有那个本事把冰山化成春水。
“嫁了人了可就是大人了,这跟做姑娘的时候可是不一样的。”秦夫人伤感起来,这可恶的秋十三,她才收了这个女儿多长时间,还没亲热够呢,就被这小子给抢走了:“虽然你上头没有公婆,可是对待烟波叟老前辈一样要孝敬尊敬,华夫人虽然对自己的儿子没什么母子之情,到底血缘关系割舍不断,她若是有什么歪招儿你尽量的能忍就忍一下,只要她不过份,你就当是替秋十三还了生育之恩了,她是当娘的,她做那些事情就算别人瞧不起,却也没人会多事的说什么,但是你们小辈一个不慎就是忤逆长辈,是不孝,到时候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把你们给淹死。”
沈重华虽然不相信华夫人那个脑子里面明显有问题的女人能想出什么高招儿来,却明白义母是为了自己两人打算的,乖乖地听着。
秦夫人忽然发现自己无话可说了,只好默不作声的给沈重华梳好了头发:“明日就是正日子了,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该嘱咐你的话我也都说了,你们俩以后要好好过日子。”说着说着,忍不住背过身去擦了擦眼睛,只是送义女出嫁而已,怎么感觉像是割她的肉一样的难受?
一双软绵绵的手臂从身后环过来,柔软的身躯靠上来,沈重华撒娇一般的叫了一声:“母亲!”
秦夫人浑身僵了一下,转过身来把她搂进怀里:“哎!我的好女儿,我的女儿!”
秋十三轻轻地合上房门,面上露出一份怅然的微笑。
他跟沈重华两个人都缺乏母亲的关爱,可是他们却也遇上了像母亲一样关怀着他们的人,如果前面十几年的苦难是为了以后的日子能够长长久久甜甜蜜蜜,那么,他情愿在成婚之前多吃一些苦头。
还有一天他的心里陡然那火热起来,明天那令他牵肠挂肚的人儿就会穿上大红的嫁衣,曾为他相守一生的妻子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子之于归,宜室宜家。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未完待续。)
ps:妈妈居然得了肺气肿,花落天天在这里祈祷,希望妈妈康复,大家不要嫌弃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