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含着手指坐在法庭的旁听席上,刚刚二十二个月的他并不太清楚法庭上发生的一切对他意味着什么。
他只知道爸爸妈妈不在身边,姥姥陪着他,他要乖乖的等爸妈办完事来找他。
他并不知道因为他的去留法庭上正在进行激烈的辩论,这是一场离婚官司,男女双方对离婚本身并无异议,有异议的是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
说起来两个人原来也算是一时佳话,男的名叫余策,女的名叫典思涵,两人是大学同学,大一的时候就互相看对了眼,大学毕业以后两人就结了婚,余策家里是南方某省农村的,典思涵是a市本地独生女,典家家境很好,典思涵家里从八十年代初典思涵还没出生就在本地的一家百货公司卖鞋,是第一代的“个体户”,现在手里有两家规模中等的鞋业连锁店,在三家大型百货商场里有自己的卖场。
典思涵和余策的婚事典家夫妻是非常赞同的,原因很简单,余策家很穷,儿子又多,家离a市很远,结婚之后,典家等于多了一个儿子,余策嘴又甜得很,婚前主动说两口子第一个孩子随典思涵姓典,典家夫妻更是高兴,出了婚房不说,还买了陪送了一辆四十多万的车,婚礼费用全包。
没想到两家人的第一次争执就出现在认亲上,典家的人知道余家穷,余家人上了门他们才晓得余家有多穷,六口人两夫妻穿得衣裳倒是干净整齐,可是说起来不到六十的年纪,说是七十多也有人信,两个人脸上满满的都是皱纹,一脸的苦相,脸黑红黑红的一看就是地里刨食的不说,余策的爸说两句话就要咳嗽一阵子,动不动就咳得惊天动地的,说话腔子里带着“哨音”这明显就是有肺病啊!
再说余策的大哥大嫂,那身衣裳穿得倒是好,可明显瞧着是典思涵之前寄给余策父母的衣服,两个人穿着不合身!两个人倒都挺美的,父母是劳动人民,看他们俩个倒养得挺滋润,抱着的孩子有三岁了,还穿着开裆裤,鼻涕老长抹得袖口发亮。
余策的一个弟弟据说成绩不好辍学在家,典家对他的印象只有个不高三个字,别的——没有!来了就是低着头不说话,再不然就是直愣愣的看别的地方,总之就是不看人也不叫人。
余策的妹妹才十七八,居然也是一家三口一起来的,男人也是一脸的孩子气,抱着的孩子也有两岁多的样子,娇小玲珑的腰腹却颇有些赘肉再细问一句居然又怀了。
典家夫妻面面相觑……有些后悔了,可是千里迢迢把人家找来商量儿女的婚事,总不能一见面就说咱们做亲家不合适吧?
他们正在转着小九九呢,自家的闺女已经过去了,把余家的人当亲人看,各种热情……得,女生外向……反正是他们小夫妻在a市,余家的人见过这一次估计就不用再见第二次了,认了吧。
商量婚礼的时候,典家夫妻又气了个半死,余家说话的是大哥余华大嫂阿桂,余家夫妻不说话,两个小的一个低头瞧地板缝,一个拼命抓桌上的水果、花生、瓜子往自己嘴里填,自己的孩子伸手想要都舍不得给一口。
按说以典家除了余策这个人什么都不要的姿态,余家应该暗笑捡了个便宜才对,余华却开始细数自家的不易,什么家里面只有几亩薄田啊,他们夫妻两个人出去打工啊,老人生病每个月至少要将近一千的药费啊,当初供余策不易啊,余策好不容易结婚了,想要风光办婚礼啊……说到最后两字:借钱!
借了钱还能还回来吗?合着他们还要出聘礼的是吧?
典家夫妻是做生意出身的,生平最不会做的就是赔本生意,成,你们要钱是吧,那咱们就把钱花到明处,他们也不顾女儿和余策的脸色了,直接说了——“都说你们南边人规矩大,现在看规矩是大,那咱们就按规矩来,我们给聘礼,房子车子全包,余策我们家招赘。”
余家的人不吱声了,他们倾全家之力供出来一个大学生,可不是为了替别人培养的,“不成!”一直不说话的余化龙说道,说完了又是一阵震天的咳嗽。
“是啊!不成!我们是想说家计实在困难,听说亲家是做生意的,我们夫妻两个还有阿妹两口子,就是在外面打工的,也在鞋厂做过,不如就留在a市,当个售货的也行,扛包也行!总比给别人干强!阿策也省得一个人留在a市孤伶伶的。”
不待这样买一赠无数的,典家夫妻真开始打退堂鼓了。
“爸,妈!这个主意挺好的,阿策也省得总是惦记家里人了。”典思涵每每想起那个时候的事,都想抽自己一嘴巴,自己怎么那么蠢啊!那个时候就应该认清楚余家一家子吸血鬼的本来面目,可是她当时大学刚毕业,还没真正接触过社会,单纯啊,眼里只有真爱啊!觉得余家人供余策不容易啊,自己家请谁都是请,请余家的人也对啊,阿策省得孤单啊……总之一屁股就坐到了余家的立场上,跟余家人合起伙来对付爸妈。
历经了差不多三个月的缠斗,期间也有典思涵跟余策吵架,冷战,热战,哭求,绝食之类的戏码,总之结果余家人大获全胜,余家老夫妻成了典家仓库的看库夫妻,典家还送余化龙去医院彻底检查身体,结果是肺结核!花了一万多块才彻底治好。
典家人还飞速跑去医院打了疫苗查了抗体,顺便替余家的人都查了,幸好他们不是有抗体就是没事。
余家剩下的人被安排在典家一处偏远空置的三室一厅里,阿桂经过培训做了售货员,余下的人典家出面都给找了工作。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余策哄住了典思涵这个单纯的傻姑娘,余家的人都得了道,飞了天。
典思涵在法庭上想起这一段,仍然后悔不已。
坐在她对面原告席上的余策心里对这一段也颇为在意,他自从懂事之后,最大的梦想就是出人头地,脱离环境,他那是什么家啊,从家里到乡政策所在地号称相隔了十里地,实际上要翻过两座山,走一段栈道才能到家,他十岁那年家里才通电,上学要自己带桌椅背白菜、咸菜条、大米,一年四季只有两套衣服可以穿,鞋子是捡大哥穿剩下的,穿漏了的时候还挨了妈一顿打,她打算再给三弟穿的。
就算是后来成了所谓的贫困村,有了各种补助,村里还是穷,没办法,村里的男男女女手脚健全的全出去打工了,空得只剩下老人孩子。
大哥在山外娶了大嫂,大嫂生了侄子两口子就又出去了,除了过年给的三百两百的,一分钱不往家里拿,一提钱就哭穷。
说什么倾全家之力供他上大学啊,他上大学是靠爸妈上山挖竹笋、砍竹子编筐和他成绩好拿奖学金。
三弟不爱念书,整天猫在乡里的网吧上。
四妹十五岁就出去打工了,没半年就领回个男人。
这样的家庭他恨不得甩得远远的才好,谁知道他们贴过来了啊,他们来了,余策不能赶,赶了他一直给典思涵描绘的家里很穷但人情味很重的家庭没了,他感恩上进励志的形象也没了,不赶他的典家人形象也不咋地,从那之后,岳父岳母就再也瞧不起他了,亲友看着他时眼神里也带着某种轻视,可惜他管不了家里人,典家夫妻留了一手,本来打算过户给女儿的房子没过户,只是给他们住,本来打算买的五十万左右的车子变成了不到二十万的代步车,余家的人都被安排到了典家的生意里,余策却被排除在外,典家夫妻的话很耐人寻味,“余策大学毕业是个有出息的孩子,总不好在我家耽搁了。”
余策看着新买的苹果手机,谁能想到他离了典家,真有了发展呢?十年,他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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