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期,江海市的学校下午三点必定放学。从校门口出来,姜晨叫了辆出租车,一路顺着繁华的大街行驶。
这个学校好的地方在于离席文昌老师家很近,每天放学姜晨坐车的话,十分钟就到了。
去席文昌家已经轻车熟路,姜晨一下车就按起了门铃,显然席文昌早就习惯姜晨每天放学会来找他,问都没问就开了门。
席文昌家境不比他家差,也是中等偏上的富裕,住的房屋风格偏古风,家里很多古董,很有历史的气息。
“老师。”
姜晨进门就打了个招呼。
“来了……”
席文昌听着cd,并没回过头,只是伸手把cd机给关了。一般的音乐师对耳朵听的音乐都有洁癖,这种cd机的音质很好。
姜晨走进门,左右一看,并没有发现除了老师以外的人,不由松了口气。
烦人的小女生好像不在……
席文昌结婚很早,今年六十岁,有个孙女叫席馨月,今年已经有十四岁了,就读于江海五中,姜晨好几次来唱歌,都被席馨月抱怨,打扰他唱歌。
这时,席文昌关了cd机,坐在椅子上,就微笑道:“把昨天你学的那首歌唱给我听。”
“好。”
姜晨依言,将昨天学的一首歌《昨日重现》给唱了起来。他和老师不需要客套,进门就可以很随便,老师直接叫他唱歌也是经常的事情。
说起来,姜晨在唱歌的时候,不自觉地模仿天王杰克逊的唱法,把嗓音当作乐器,唱的时候带着气声,有一种很飘渺的感觉。
没错,姜晨一开始学席文昌的唱法,后来就不自觉地想到了迈克尔杰克逊所学习的sls唱法,利用口腔共鸣去唱,可以轻易唱原来唱不到的歌,让老师对他的转变也很惊讶。
他唱这首歌的时候,则是有林俊杰的味道。
姜晨唱完了歌,还没说话,就听见一道满是嫌弃的声音:“你唱歌真难听,就不要唱了。”
转过头,姜晨只看到了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走进大门,眼中满是嫌弃。
席馨月。
姜晨不用看都知道是谁,看了更无奈了,不是所有的少女都是天使般美丽,多数是很普通的,这个席馨月就是这类人,长相只能算一般般。
长得丑,脾气还这么臭,以后怎么怎么嫁得出去?姜晨没半点兴趣,真想眼不见为净。
但是,没辙,谁让这少女是老师的孙女。
“走开!”
席馨月傲娇地走了过来,撅着嘴巴说,绑着马尾,把手缩进袖子套里扮可爱,在姜晨看来,真是好傻好非主流。
“馨月,你回来了。”席文昌看见他的孙女,则是露出和蔼的微笑。
“嗯。”席馨月轻轻地嗯了一声,坐在椅子上,拿起一本漫画杂志就看了起来。
这画面让姜晨想到了,长得丑就多读书。
“小姜,你的真假音转换可以算得上炉火纯青了。”
席文昌摇了摇头,想了想,又笑着对姜晨说,“老实说,你的唱法有些独特,唱高音的时候不像是一般的亚洲歌手用假音去唱,而是用头腔共鸣去唱,有种混音的味道。你怎么想这么唱的?”
“唱高音的时候会漏气,大家喜欢换成假声去唱,我感觉声音很假,就想用头腔共鸣的声音去唱高音,声音更好听。”
姜晨不再理会馨月,平静地说道。
“好想法。”
席文昌点了点头,对姜晨更加的满意,其实他听姜晨这样唱,一开始是不喜欢,后来看姜晨唱高音越来越轻松,才意识到这样的唱法的好处。
特别是唱高音不费劲。
自此以后,席文昌就很欣赏姜晨有自己的想法,鼓励姜晨去这样唱,从这方面来看,他是很开明的。当然,唯一的问题就是这种头腔共鸣的唱法,席文昌研究得很少,也不知道怎样训练才最好,他的专业还是气息和发声。
席馨月还在看漫画,却也在偷偷地听着姜晨和爷爷的谈话,听了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自以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