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老板显然对沈若梦的设想和举动,感到好奇和不解,看着餐前有些闲余时间,便问道:“沈小姐,你把店面布置那么精致,客气,一般人估计是连进去的勇气都没有,根本不像是做生意的样子?而且同样是衣裳,为何别人要买价格高出二倍的呢?”
沈若梦轻轻一笑,道:“人都会有虚荣心和好奇心,尤其是有些身份,地位的年轻女子,我只不过适当的满足一下她们的成就感,荣誉感。”
见他们一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又道:“无论是店面的布置,衣裳的制工,布料,还是较高价格,都是为了凸显与众不同,给人受到尊重,羡慕,以致崇拜的荣耀!你们也看到了,进来的人大多是长相不俗,或者是气质出众之人,而且为了颜面,也没有人会空手而回,甚至于有人闻风赶来,这就是我的目的所在了。”
曹老板也是精明人,一点即透,笑道:“沈小姐当真是别出心裁,让人刮目相看,如此说来,就算是有客人上门,但是过了时间,一样不卖给她们,这就是所谓的‘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吧。”
沈若梦微微颔首,道:“虽然卖出的衣裳不多,但是因为价格高,利润也多,也能弥补那部分损失了。而凤尾县又是有名的富有之地,有钱的人非常的多,等‘万紫千红’慢慢地有了名气之后,还怕会没有生意上门吗?”
此时赵伟对她更是心悦诚服,只觉眼前这个相貌平凡的女子,越看越是顺眼,在佩服她过人的心计之余,也让人不知不觉的对她生出好感。
整个晚餐,大家都对沈若梦的奇思妙想赞不绝口。
赵老太太更是给她不断地添饭夹菜,恨不得将所有好吃的都让她一个人吃了。
沈若梦既不好直接拒绝,还不能着了痕迹,一顿饭吃得煞是无味。
谢绝了他们的相送,从赵家出来,天色已经有些晚,月色朦胧,静寂得让人有些后怕。
虽然没有什么人,但是在宽敞的街上,偶尔有些说话的声音,和明灭不定的灯火,遂大着胆子,往住的地方赶去。
提心吊胆地走了一盏茶的时间,倒也没有发生什么什么事情。
眼看住处就在眼前,也顾不得前面漆黑一团,猛然加快了脚步,就朝门前跑了过去。
正准备拍门,便觉身后一紧,有人从后面紧紧的将自己抱住了。
那人一手搂紧她的纤腰,另一只手慌乱地捂住她的嘴巴,身体紧贴着她,附耳在她身边温柔的道:“别叫喊,是我!”
沈若梦又惊又怕,心里不禁一阵疑惑,他的声音似乎在哪里听到过,难道他认识自己?又为何要用这种方式,他到底想做什么?
心念电闪,也不敢反抗太过激烈,这处地方人本来就少,现在时候也不早了,就算是自己叫喊,怕也是没有几个人出来,要是将对方逼得狗急跳墙,结果可能更糟。
那人见放弃了反抗,也是暗暗地松了口气,以为她认出了自己的声音,便对她连抱带拖拉到了一处宅院里。
沈若梦已然想起了他是谁,紧依在他强壮的胸膛,腰身让他抱得死死的,依稀可以闻到他身上一种若有若无的男子气息。
那人抱着她进了屋,将大门反拴起来,摸索着走到一张椅子前,让她坐在上面,这才取出火褶子点亮灯火。
亮如黄豆的灯光,在漆黑一团的屋内渐渐地变亮,映出两人惊诧地脸庞。
沈若梦一脸平静地看着眼前这张俊美而又似曾相识的脸,正是当初在街头所见的白马男子,原来他真的就住在这附近。见他满是眼中满是错愕,有些心神不宁的道:“你用这种方式找我过来,到底是有什么事?”
男子怔怔地看着眼前这张平凡得有些丑陋的脸,久久说不出话来,歉意地道:“对不起,我以为你是她,是我认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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