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对了托尼先生,我以前在电视剧里经常听到一个词儿叫‘程序正义’,您能告诉我什么是程序正义吗?咱们这个案子能不能利用这一点啊?”
“嗯,你很聪明,这个话说到点子上了,程序正义视为‘看得见的正义’,其实是我们英美法系国家的一种法律文化传统和观念。这源于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justie must not onlydone, but must色enbe done.)。”
“用最通俗的语言解释,这句格言的意思是说,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并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换句话说,司法机构对一个案件的判决,即使非常公正、合理、合法,也还是不够的;要使裁判结论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裁判者必须确保判决过程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因此,所谓的‘看得见的正义’,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相对于裁判结果而言)的公平,法律程序(相对于实体结论而言)的正义。”
律师就是律师,这一开口就说的太专业了,即便是通俗的说法,还是让高西有点听得稀里糊涂。
高西忍不住问道:“能举个例子吗,我不是太懂?”
“嗯,这么说吧,作为旨在形成某种法律决定的法律实施过程、步骤和程式,法律程序难道不就等于一系列的办事‘手续’吗?例如,有人刚刚购置了一部电脑,需要了解并熟悉它的操作程序;有人要举行一场婚礼,需要事先确定各项喜庆‘程序’;有人要去打高尔夫球,也要遵守一系列复杂的运动‘程序’……显然,制定并遵守这些带有技术性的‘程序’,可以确保机器操作得更加顺利,使事情进行得更加有条不紊,也可以取得竞赛的最后胜利。”托尼.唐恩解释道。
“那这一次的事情可以用到这点吗?”
“当然了,我可以告诉你,这一次这帮蠢货警察把事情全都给搞砸了,他们本身的抓捕就是违法的,违反程序正义的,说的更直白一点,就算你真的是恐怖分子,他们这么做,让法庭宣判的话也必须得释放你,因为他们这个过程本身就是违法的。当然了,美国法律也没那么死板,尤其恐怖分子是个特例,它是可以秘密处决的,不需要在意所谓的程序正义,很令人惊讶的是,这一点就连美国民众自己也认同,完全抛弃了他们一直坚持的所谓程序正义原则。不过你不是恐怖分子,所以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之所以说你的案子容易赢,那是因为你来美国时间很短,几乎所有的经历都是可以查到的,警察都没法作弊。但那个黑人比较麻烦,他在美国的社会关系非常广,而且又喜欢玩网络游戏,认识的人也多,如果警察非要弄他的话,也不是做不到的,这才是我最担心的地方。”
“有这么黑吗?”
“当然有,不过那个视频显然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将这个事情放到了明面上,很多人就不敢胡来了,这就是我有信心打赢官司的关键了。”托尼.唐恩笑着说道:“我告诉你啊,政治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黑暗的东西,它是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不管在你们国家还是在美国,做人千万不要太天真了啊,不然是会吃亏的。”
高西觉得托尼.唐恩这么有信心,也是感觉自己又信心了,不过该帮忙的地方还是要帮一帮的,就说道:“对了托尼先生,您不是要原版的视频吗,我这里就有,现场拍摄的第一手资料,绝对原版,经得起任何检查。如果把这个放出来的话,是不是我和那位黑人大叔都没有问题了?”
“这是当然的,警察破坏了程序正义原则,本身做的事情就是不合法的,那么就不存在执法的前提,所以你跟那个黑人都不违法。听着是不是很别扭啊?但事实就是如此!我也不跟你多说了,这个说多了你反而糊涂了,只要有了那个视频,官司肯定能打赢的,不过想要让民众相信佐乌不是恐怖分子,还得做点事情。”托尼.唐恩说道。
“什么事儿?”高西问道。
“必须找到那个给警方报案的人,找到了这个人,问题就好解决了。只是我现在虽然找到这个人了,但是他却处于休克状态,根本没办法上庭作证的。”
“他人呢?”
“就在医院,有警察保护着,而且我也对外公开了这个事情,因为我担心这人就是被警方给弄成休克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