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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买买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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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买当季的秋装。

    布行的成衣就那么回事,手艺还不如赵氏的。

    可林轩久既不想赵氏再过度用眼,又囊中羞涩,也只买的的起布行的衣裳,只能将就了。

    她给林福跟阿迁各买了两套内外衣服,一双鞋子。

    都是细棉布,穿着舒服。

    给自己买了一套裙装,素色的褙子,翠绿的长裙,正适合她这个年纪的少女穿。

    另外她还买了一整套自己尺寸的男装。

    林轩久年纪不算大,只要束胸,完全可以扮作少年。

    最后又给赵氏挑了两套衣服,买了一匹过冬的厚棉布,才算结束了这次大采购。

    布行老板喜的不行,算盘打得扒拉响,“承惠一两二钱,零头给你抹了。”

    “谢谢老板!”

    林轩久想着做衣服要边角料,又问,“您有碎布头吗?也给我添些吧。”

    “没问题。”老板大手一挥,送了他们一整包的碎布头。

    林福对钱没概念,可这花销让阿迁咋舌,他局促不安的说,“阿姐,要不换那边的棉麻布衣裳吧。”

    天啊,这点衣服布料就要一两银子,细布的也太贵了!

    “为什么啊?混了麻线穿着多不舒服啊?”

    这时候的棉麻布可不是现代那种柔软散热的舒适布料。麻线很粗糙,织成的布特别扎人。

    为了舒服点,把手里钱花光也没关系,反正她还能再赚。

    林轩久这次不肯依他,给阿迁跟林福一人塞了一套衣服,让他们去帘子后面换了。

    他们的衣裳补丁落补丁,太破旧。

    不一会儿,阿迁忸怩的出来了,顿时让林轩久眼睛一亮。

    “哎呀,我们家小阿迁原来这么好看,跟画里走出来的金童一样。”

    这不是林轩久夸张,阿迁穿着朱红色的袍子,五官精致,眉目如画,就连他略显深色的皮肤,都让他显得更有阳光少年感。

    阿迁被夸的红脸。

    很快林福也出来了,林轩久再度花痴。

    能生出阿迁这么好看的儿子,当爹的模样也差不到哪儿去。一身藏青色衣服包裹着紧紧的肌肉,五官轮廓很深,就连短胡子茬都显得他格外有野性的男人味儿。

    果然说人靠衣装,阿迁跟林福换身衣裳简直换了个人啊。

    出了布行,林轩久又大手一挥买了好些食材,直到三人的背篓都装的满满的,再塞不下任何东西了,林轩久才决定回家!

    花钱的感觉格外的爽,果然买买买才是快乐之源啊。

    身边一左一右伴着大小帅哥,让她心里特别有成就感。

    等回到家,她立即把赵氏也打扮起来。

    水袖红的袄裙衬着赵氏的瓜子脸越发清丽秀气,眼角的细纹都不会令她失色,反倒多了些岁月沉淀后的宁静味道。

    看着现在的赵氏,似乎完全无法跟她刚穿越来时,趴在草丛浑身鲜血的狼狈妇人联系起来。

    “娘你真好看啊!”

    家里人都这么好看,不打扮起来实在太浪费了啊!

    林轩久想给家人买衣服,买好多好多各式各样的衣服,每天都把他们打扮的漂漂亮亮帅气十足的。

    为了这一家子她一定要好好赚钱。

    林轩久浑身充满了动力。

    保持着一股子诡异的兴奋劲儿,直到第二天一大早,被一波意外来客给打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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