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搞了一个多小时才终于等到保险公司处理完现场的勘察。
在停车场去警察局会议室的一路上李廷荣也是各种侃大山,一分一秒地拖着时间。不过人家两个大检察官今天可是带着上级领导的重点关注过来办的这个案子,这可不是李廷荣凭着那些小伎俩可以阻挡的。
洛枫和王小姗在警察局的小黑屋里搜索案卷的同时,两位检察官也正与梁修实在一间审讯室里谈判着认罪协议的内容。完全免罪不可能,但是死刑改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二十年改十年,这些情况还是有可能的。
认罪协商制度源自于这样一种认识:除特定犯罪之外,犯罪首先侵害的是受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之后才是国家权益,所以,检察官为国家原告,受害人为自然人原告,他们共同成为诉讼的原告方。
国家担当起检控犯罪的主要工作,调查收集犯罪证据,提起诉讼,但所提交的证据要达到法律所要求的“排除合理怀疑”证明程度是一件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的艰难任务。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进行有力的抗辩,需聘请相当水平的律师,其时间、金钱、机会成本等支出数额巨大。
在此情形下,当事人双方都有尽快结束诉讼的愿望。从经济学角度看,需求决定市场,作为社会生活的法律,自然会反映或体现现实生活的这一需求,允许当事人进行认罪协商。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国家都推崇这种制度,支持的认为这是节省社会资源,让司法更具效率;反对的则认为,法律只能是客观的,不能掺杂进可主观调控的内容,否则法律将失去“公平”这一重要属『性』。
而恰好洛枫和王小姗所在的国家是认可认罪协商制度的。
经过几个小时的排查,洛枫和王小姗终于找到了他们要找的那个案卷。100%集中精神的高强度搜索,让两个人都筋疲力尽,深深地舒了一口气,都瘫坐在了椅子上,相互微笑着对望了一眼。
“砰”的一声,小黑屋的门被撞开了,李廷荣闯了进来。
“你们怎么回事?手机也不接?你看看都多少未接来电的记录了?那边的认罪协议快谈妥了!你们这边什么情况?”
“手机关机了,肯定是听不到手机响的。”洛枫伸了个懒腰,“认罪协议谈妥了?”
“看你信心满满的样子,是找到让梁修实定罪的证据了?赶紧过去阻止他们签认罪协议吧,不然就让梁修实钻法律空子减刑了。”
“那我们也去看看吧。”洛枫看了看王小姗。
“恩。”王小姗点了点头。
李廷荣突然觉得场面有点郁闷,他放弃了自己开展调查的机会,用尽了各种匪夷所思的手段拖延时间,为的是帮洛枫和王小姗争取更多的调查时间。
但现在洛枫和王小姗听到梁修实要签认罪协议了,却是一副懒洋洋又满不在乎的态度是怎么回事?李廷荣黑着脸跟在洛枫和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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