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想像。丁恒在带领自己的手下围着西屏山转了一大圈子,终于不得不承认了一个事实,到达山顶的道路只有一条,就是眼下的这条崎岖蜿蜒的无比险峻的羊肠小道。
看着那几乎要与云端齐平的山顶,丁恒暗暗皱眉。他明白,那伙贼人就在山顶,要想消灭他们,必须要攻上山去。可是通往山顶的那条漫长的小道实在太过陡峭,太过狭窄。陡峭到人要经过的时候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狭窄到不能让俩个人同时并行经过。这样的地形,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丁恒估摸着,自己的队伍要从这条小道到达山顶,最快也得花费半个时辰的时间。可是要想在半个时辰里神不知鬼不觉地到达山顶,出现在贼人的面前,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无疑痴人说梦话。可是如果要强攻的话,就这种地形…丁恒可不敢再想下去。
“丁总兵。西屏山地势险峻,易守难攻。如果我们硬要强攻的话,恐怕弟兄们全阵亡光的话,也消灭不了几个贼人!”丁恒手下的一个小旗武士小心翼翼地说道,“要不我们还是暂时撤回去,禀明国师大人,再作商议?”
丁恒没有答话。他想起了自己在国师的面前信誓旦旦地表示,消灭这伙贼人举手之间的事而已。可是却从来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就这样灰溜溜地回去?告诉国师,由于西屏山地形险峻的缘故,我们根本无法消灭这伙贼人?
不要忘了,自己在出行之前可是打了保票的,就这样灰溜溜地回去,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自己丢脸那还算不得什么,可是辜负了一向对自己栽培有加的国师大人的期望,自己的良心会感到不安的。不,等等,再想想办法,或许真能想出办法也不一定!
丁恒来来回地踱着步,到底怎样才能带领自己的队伍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那伙贼人的面前呢?可是不管他如何绞尽脑汁,却也想不出一完美的计策来。
“丁总兵,看这种情形,硬攻是肯定不行的了。我看,要不我带领几个弟兄爬到山上去,与那伙贼人交涉,或许能劝得他们缴械也不一定!”小旗武士咬咬牙。
“不行,这伙贼人凶残成性,要让他们缴械投降,断无可能。”丁恒摇摇头。
“丁将军,我也知道这样的可能微乎其微,可是这是我们唯一的一个机会,还是试试吧,成功了最好,就算失败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损失。丁将军,我愿意作为交涉的信使,上山与贼人交涉。”看来这个小旗武士已经经过深思熟虑了。
小旗武士当然知道,面对易守难攻的西屏山,想要硬攻的话,想都不要想。可是如果自己能够作为信使,劝说那伙贼人投降的话,必将是大功一件。凭此大功,自己的地位很可能能再进一步。小旗武士更知道,虽然贼人凶残成性,但是自己此行的危险性却并不大。自古以来,两军对垒,不杀信使是交战双方都默认的规则。
冒极小的危险,去博取自己很可能的飞黄腾达的机会,怎么算都是划算的。正所谓富贵险中求,光靠等是等不来的。
“好!”经过简单的思考之后,丁恒点点头,“就依你,如果你能成功劝说那伙贼人投降的话,我就封你做牙将。”
“谢丁将军,谢丁总兵!”小旗武士大喜。只要自己能够成功做成这事之后,自己的地位将连升两级。在大燕国,官兵按地位的尊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普通的军士,小旗武士,牙将,裨将,偏将,参将,副将,总兵以及大将军。只要官职到达总兵的程度,就可以拥有自行任命偏将一下官职的权利。
虽然严格地来说,牙将并不是真正的将军。但是成为牙将,那就意味着自己离真正的将军不再遥远了。我扬名立万,光宗耀祖的时候到了!
丁恒本来是总兵高懿的副将,高懿死后,由于国师皇甫炎的赏识,已经成为了总兵,他自然也拥有了任命牙将的权力。
“末将这就带人前去!”大喜过望的小旗武士冲着丁恒拱拱手。
“去吧!”丁恒含笑挥挥手。
可是不管是丁恒,还是这个小旗武士,以及那些士卒。没有一个人察觉到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正有三双眼睛正在注视着这里发生的一切。三双眼睛的主人为二男一女。女子面容姣好,整个人长得一副娇柔诱人的样子。
而稍微令人感到诧异的是,那俩个男子居然长得一模一祥,同样的衣着打扮,同样的俊朗不凡,同样的傲气凌人。唯一不同的两人的头发,其中一个人的头发是金黄色的,而另一个则是银白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