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把目光移到别的证物上,拿起了那只装在塑封袋里的破损的电击枪。
黑魔王认得这种型号的电击枪,这把枪蓄能模式下发射出的电浆弹即使是他也不敢硬接。他又瞄了眼纸质档案上的说明,这把电击枪在案发时间那会儿一共开了三枪,可现场照片上建筑物的破坏只能证实一枪,另外两枪到底打到哪里去了?
如果去掉炸毁电击枪的那一发,另一发应该是打到凶手身上去了吧。这样的话,即使凶手的身子再硬,身上的衣服总会被烧出洞的。
再次回想了一下不久前的那场战斗,在现身时,异常蓝血猴身上的制服好像是完整的,反倒是马奥斯的西装外套皱巴巴的,里面的白衬衫也是破破烂烂。
这么想着,黑魔王回头看了眼马奥斯。马奥斯也回看了过来,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
黑魔王在心中发出了自嘲的冷笑,觉得自己的推理完全跑偏了。他想,这样一副奴才样的废物男人,又没有恶魔之血的帮助,怎么可能挡得下我都不敢挡的一发电浆弹呢。
对了,如果凶手用了护身能量挡住电浆弹,衣服就不会被烧焦了。护身能量是凶级以上的能力者才能用出的招式,那么就能证明异常蓝血猴的能力等级是凶级以上了。
黑魔王很高兴自己仅靠推理就达成了此行的目的,他对自己的推理天赋变得更有自信了。于是他把目光转移到其他证物上,打算顺手找到能证明那只凶级异常蓝血猴是凶手的铁证。
装对讲机的塑封袋就摆在电击枪的旁边,黑魔王随手把这件证物拿起来,凑到眼前翻转着观察了一番。
如此一观察,还真就让黑魔王找到了有用的线索。
原来,碎掉的对讲机上居然有几只淡淡的指纹,这几只指纹是用血印出来的,现在已经干涸定型,所以凑近了去看的话,只用肉眼也可以看到指纹。
黑魔王又开始推理起来:凶手是徒手杀死老王的,手掌上肯定沾了老王的血迹。如果再去拿对讲机的话,就会在上面沾上血指印。要是血指印上的血属于老王,那么这个指印应该就是凶手和老王二选一了。
推理到这儿,黑魔王的目光扫过了老王尸体的照片,他猛然想到,这个指纹肯定是凶手的。因为老王的身材肥胖,每根手指也是又粗又肥的样子,比起普通人的手指就像是充了气一样。这种粗手指印出的血指印应该很大,肯定要比对讲机上的那个要大上几圈。
得出这一结论的黑魔王既激动又兴奋,把对讲机拿给打杂的看,说道:“看到这上面的血指印了吗?这就是凶手的指纹。你这里总不能连识别指纹的设备也没有吧?”
“有的,而且系统里录入了保护区所有职员和蓝血猴的指纹,只要血指印的主人参加过录入,通过系统的自动对照分析,几秒钟就能把他找出来。”打杂的说到此处停顿了一下,换了种语气继续说道,“但凶手不是已经找到了吗?就算不是他,也是其他异常蓝血猴,早晚会被送进研究所的。”
“少废话,让你做什么你就照做。”黑魔王的脸拉了下来,“你还想不想在这个岗位继续干了,我看你就是太懒了,才找出这么多理由。”
打杂的一脸难堪之色,低下头听着训斥。
黑魔王感受到权柄带来的乐趣,正要再训打杂的几句,却有一只手伸过来,眨眼间夺走了对讲机。
黑魔王一愣,抬头看去。
对面,马奥斯正一脸狞笑,右手攥着对讲机随意地搓揉了几下,竟把塑封袋里的对讲机搓成了碎渣,哪还能再识别出指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