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好之后就按了发送,等“已送达”的图标出现在了屏幕上,林厌这才大松了一口气,快步往回走去。
到了废弃工厂附近,晃眼的车灯袭来,她下意识往黑暗里一滚,躲在了麻袋背后。
厂门大开,一伙匪徒簇拥着一个高大俊秀的青年走了出来,微弱的灯光映照在他白皙的侧脸上,鼻梁上还架了一副金属镜框。
这张脸她化成灰都认识。
林舸!
那一声“哥”在喉咙里滚了几滚,几乎快脱口而出了,又被她抠住掌心死死掐了回来。
怎么回事?
他是被挟持了吗?
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来做什么?
他和顶爷是什么关系?
……
那一瞬间,林厌脑海里电光火石般地掠过很多念头,每一个都和他相关。
她死死掐着自己的掌心,克制住自己不发出任何声音,以免惊动到他们。
“林公子,请。”她看见老虎亲自替他拉开了车门,林舸面无表情地坐了进去。
车辆从眼前滑走,林厌浑身脱力,靠坐在了麻袋背后。
也不知为何,车开出去不远,林舸猛地回了一下头,表情是难以形容的,似乎有一点不解,又有一丝难过。
透过车玻璃往外望去,厂区门口安安静静的,只有几个巡逻的匪徒。
司机:“少爷,怎么了?”
林舸转过脸来,定了定神:“没、没事,继续往前开吧。”
虽然不确定,厂区门口也没有熟悉的人影,可是那一瞬间,他真的感觉到了林厌就在附近,耳边仿佛还能听见女孩子用不耐烦的声音喊他。
“哥。”
林舸人走后不久,顶爷倏地一下睁开了眼,精光一闪而过。
“去,去看看裴锦红在干嘛。”
几个匪徒受命,拿着枪快步走了出去。
库巴身上有伤,暂时还不能动弹,只能稍稍动了动脖子看向他。
“爷是怀疑红姨……”
“这个人,你从前见过,觉得怎么样?”顶爷并没有明面上接他的话,而是顾左右而言他。
库巴想了想:“有勇有谋,是个人才。”
顶爷笑而不语,靠在了藤椅里。
“等等看吧,看看这位红姨,究竟能给我们带来多大的惊喜。”
那一伙人走到林厌房间附近就被欢歌夜总会的人拦住了。
“干什么?!红姐在休息,没有她的允许谁也不准进!”
“顶爷有命,我们来见红姨!”
两帮人僵持不下,枪都杵到了对方脸上,吵的脸红脖子粗。
“所有人都在,要是红姨不在,不是奸细是什么,让开!”
为首的匪徒朝地下开了一枪,成功震慑住了其他人,他趁大伙儿都愣神的功夫,一个箭步窜出了包围圈,抬脚就要踹门。
木门“嘎吱”一声打开了。
林厌穿着长及大腿|根的白色衬衣出现在了门口,黑发披在肩上,领口略有些散乱,明显是被人扯开的,白皙的肌肤上还有些红印子,身材纤细又丰满,双腿笔直踩在地上,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了成熟女人的风情万种。
门口众人咽了咽口水。
林厌略有些不耐烦:“什么事?”
刘志揽着她腰,面色不善:“没事就滚。”
那几个喽啰这才唯唯诺诺散了。
刘志砰地一下甩上了门,回转身就把人死死提了起来抵在门上,压低了声音吼。
“你刚去哪儿了?!我来你房间的时候屋里并没有人!”
林厌从窗户上爬进来的绳子还挂在窗沿上,那是铁证。
她发狠,提膝撞上他的胯部,同时一手肘砸在了他的太阳穴上,力气或许算不上大,但动作又快又准,尤其还是用人体最坚硬的部分击打最脆弱的地方。
刘志猝不及防吃痛,一阵眼冒金星,踉跄后退几步,绊倒了椅子。
屋外巡逻的士兵翻了个白眼。
“娘的,这么大动静,老子也想找个女人尝尝滋味了。”
“行了,就你这样的,撒泡尿照照镜子,红姨能看上你?”
走廊上一阵窃笑传了出来。
屋里打斗还在继续。
论力气,他胜出林厌太多,但要论起搏击技巧,战斗经验,反应速度,林厌比他优秀得太多,是以一时半会儿,谁也制服不了谁。
尤其是林厌边打边退,被人摁在了床上,死死掐着脖子也能绝地反击,一个标准的巴柔十字固翻身而起,卡住了他的手,把人踹飞出去,撞翻了桌子。
刘志喘着粗气还想再爬起来,漆黑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的额头。
“啪嗒”一声,子弹上了膛。
林厌咽了咽口水,吞下嗓子眼里的血腥味,平复着呼吸。
“你输了。”
刘志缓缓阖上了眼睛,却没听到枪响,睁开眼的时候,林厌把枪扔在了床头柜上。
“你不杀我?”他的眼底有一丝诧异。
“你刚刚不也没举报我,一码归一码,扯平了。”林厌哆嗦着指尖划亮火柴,点了一根烟,剧烈咳了几声才慢慢觉得好些。
“我现在可以去。”
“晚了。”她坐在床边抽烟,居高临下看着他。
“过了那个时间,抓不到现行,顶爷多疑,未必信,搞不好还会抓不到狐狸惹得一身骚。”
刘志咬牙,眼眶有点红:“你、你究竟干嘛去了?有没有……背叛我们?”
他问这话的时候,林厌微微恍了一下神,卧底的这段日子,她见识了血腥、死亡、阴谋、权利、金钱和毒|品,也享受了作为一个黑|社|会老大所拥有的一切。
小弟的拥戴,生杀予夺的快|感,沉浸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里。
有很多个瞬间,霓虹闪烁的瞬间,捧起一叠钞票扔上天的瞬间,他们尊称她为“红姐”的瞬间,拿枪顶着别人额头的瞬间,振臂一呼山呼海啸的瞬间。
她忽然有些理解了那名警|方卧底最后为什么会变成了双面间谍。
是人都有欲|望,她也不例外。
林厌之所以能将裴锦红演得这么出神入化,大概是因为本质上她们是一类人,一样的心狠手辣,一样的阴险狡诈,诡谲多变。
不同的是,林厌的身上系着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线的那端捏在一个名为宋余杭的女人手上,于是欲|望之余,多了底线。
陈初南让她明白爱,宋余杭教会她如何去爱。
就是这一点微薄的爱,支撑着她在泥泞里继续跌跌撞撞走下去。
林厌笑了笑,冲他伸出手。
“这个问题你以后会明白的,人最重要的不是忠于谁,而是永远不背叛自己的内心。”
“这么做,值得吗?”
“值得。”
“不后悔?”
林厌摇头:“不后悔。”
刘志看着她指尖的香烟明明灭灭,像极了自己还未燃烧就已经熄灭的爱情。
他咬牙,还是不死心,再一次问她。
“究竟是……为了什么?”
林厌看着远方,从窗户里亮起来的那一丁点儿晨光。
“你有特别想回去的地方吗?”
刘志被她这话弄的有一些无厘头,想了想,才道:“有,想回家了。”
林厌吊儿郎当看着他下巴上那一点青色的胡茬问。
“多大了?”
刘志不解其意,挠了挠头,两个人好像忘记了刚刚还以命相搏,现在反倒能坐下来吐露真心了。他不是一个聪明的人,否则也不会跟着王强这么多年了,还是一个小喽啰,他喜欢裴锦红也仅仅只是因为她漂亮、好看而已。
他四处流浪给人做打手的这些年也没跟任何人说起过他的年龄。
刘志楞了一会儿,还是答了。
“二十,再过两年就能结婚了。”
林厌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把烟头扔进了烟灰缸里,和她比起来确实小了点。
“还是个孩子,等事情结束,回家去吧。”
不过那也得等到审判结束,或者服刑之前才有机会面见家人了。
希望他们都能有回家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