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这样年纪16岁的天军,就已经有意无意的杀了很多很多很多的人。
当然那个时候的他对此并不在意,因为在他的眼里,在这一条肮脏的街道之中,所生活着的所有流浪汉,都只不过是在蝇营狗苟的活着,或许对于这种人来说,死了才是好归宿。
因为死了之后他们可以重新投胎,说不定来世就能投胎到一个好人家。
什么好死不如赖,活的这种屁话,对于天军来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屁话。
之所以有这种话会流传的这么广泛,一定是因为那些活得非常好的人,将自己悬于高阁,居高临下的审视着那些艰难活着的人,并打着善良的名义劝慰他们。
可是说出这种话的那些人又怎么可能会知道,好好活着的他们,何曾体会过苟活着的人们,多么的痛苦。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16岁的田军用一年,成为了这条街上当之无愧的老大。
而他赖以生存的方式也从偷抢打砸,变成了抢劫。
而且是有组织有纪律的抢劫。
虽然每一次都会死上一两个人,可是死人对于田军来说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在这一条小小的街道之中,住了五六百个流浪汉,上到六七十岁下到刚会走。
这些人的命,都不值钱。
甚至整条街所有的人命加在一起,都比不上普通一个富人的命值钱。
更何况,关于自己的命并不值钱,这一件事情没有谁比那些流浪汉更加清楚,所以说他们愿意赌上自己的命,来换取金钱来换取那一次或者两次的挥霍。
哪怕今天只是一次两次,他们就会因为因此丧失了性命,这些流浪汉也丝毫不会犹豫。
要问理由的话,很简单。
因为对于流浪汉来说,他们本来不可能有机会去体验那种生活,可是如今他们有机会,他们的命本来就是,一辈子都应该在这种地方,或者是生不如死的生活。
所以对于他们来说,相比于那种挥霍的感觉,他们不在乎自己的性命。
而田军就是因为,是这些流浪汉的这种想法才利用了他们。
这些时间流逝,田军18岁那一年,在他的带领下,整条流浪街的流浪汉,那些活下来的流浪汉,过上了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日子。
虽然他们中间还留在这里,但是他们却有大把的钱去外面挥霍。
可是,就在这一年,田军因为狂妄抢劫了一家某个豪门掌舵人的金店。
这件事令豪门掌舵人十分愤怒,于是这一位豪门掌舵人,当即派出手下追杀。
田军因为运气好,恰巧在豪门掌舵的人的人,去往流浪汉所在的那一条街的那一天离开了。
可是除他之外,整条街的所有流浪汉无一幸免。
当天就回到流浪街的那一天夜里,相隔数百米,他便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
等他走进流浪街的那一刹那,进入他眼帘的是一番宛如地狱的场景。
遍地的尸骸,遍地的鲜血,无一不在刺激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