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称得上偶像,无非是一个连妻子跟女儿都保护不好的废物而已,如今落魄成这个样子,也是罪有应得。”听到金昂口中偶像那两个字,老乞丐的脸上浮现了浓浓的自嘲,正如他所说,不管他在别人的眼里是什么样,在自己的眼里永远都是一个连妻子跟女儿都保护不好的废物。
而这样的他又哪里配得上偶像这两个字。
这个老乞丐这样一番话,金昂心中五味杂陈,曾几何时,他们那一代中有谁人不知王瑾这个名字?
在奉城,又有谁人不知那个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那个最风流最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可惜意气风发风投我俩的网警,如今变成了这副模样,金昂心中怎能不唏嘘不已?
“王兄许久没见,今日我便为你摆一下盛宴,顺便为你接风洗尘。”说了一句之后,王瑾当即命令下人去准备饭菜。
“多谢金兄不嫌弃我这个老乞丐。”老乞丐拱手行礼。
“这是哪里的话?我什么时候是那种人?”金昂笑了笑随后说道,“王兄,请随我移步大厅。”
“在那之前,金兄可否让我先洗漱一番,顺便再借我一身衣裳穿?”王瑾笑着看着自己这一身满是尘土全是窟窿的衣裳,还有脸上那已经垂到胸膛的打乱呼吸,以及挡住整张脸的乱糟糟的头发,“古人说友人以礼相待,我自以礼相待,既然金兄不嫌弃我,并视我为友人以礼相待,那我岂能失礼?”
“我花去就要你想购的头发,再换上一身衣裳之后再来语与金兄杯酒忆当年。”
“好,我这就让人去安排。”金昂答应一声随后对身边的下人说道,“快带王兄去洗漱,另外再准备一身新衣裳。”
“是。”下人回答一声之后,走到王瑾的身边说道,“先生请随我来。”
见此王瑾毕恭毕敬的对着金戈行礼,以示谢意。
看着跟下人离开的王瑾,余下的几人也走过了大厅。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厨房已经备好了饭菜,一盆美味佳肴被下人端了上来。
没多久,王瑾也洗漱完毕,刮掉了胡子,剪断了长发,换了一身新衣裳缓缓而来。
如今的王子已经年近50,但重新整理干净的他却依旧面容清秀,像极了玉面白书生。
尤其是那举手投足之间,有意无意释放而出的书卷气息,更是让人叹服。
也怪不得当年的他会被那么多女孩追捧。
金昂在心中笑着说了一句,随后起身走了过去。
“王兄请入座。”
王瑾一眼拱手行礼,一举一动,一思不苟,文质彬彬,温文儒雅。
“再一次谢过金兄。”
轩辕晨与金戈看到这样的王瑾,终于明白这个人为什么会被那么多人视为偶像。
无论他的修行天赋,但是这种与身俱来的气质,也能令人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