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有一个铺着绿色沥青的篮球场,现在里面正打着5v5比赛,场边有一个顶着爆炸头的黑人做着主持,正在热情地调动现场的气氛。约翰领着乔森纳和吴华走了进去,一路上和别人用着夸张的动作打着招呼,顺便给吴华两人找了个靠前的位置。
场上的球员都很激情的秀着自己的技术,迷惑者、滚地龙、回旋镖、龙卷风等等。每一个动作都能引起观众的一片骚叫。比赛气氛很好,大家倒也不在乎输赢,跟打表演赛一样,身体对抗很少,都是你打我一个,我打你一个给着对手表现自己的机会。观众的回应很热情,因为可以看见太多戏耍对手的动作,他们都为此兴奋着。看完比赛,吴华便与约翰,乔森纳告别了,他俩明显还要留下玩一会的,吴华便自己坐公交车回家了。
这次体验给吴华的感觉说不上太好,吴华是个喜欢安静的人,这里实在太嘈杂了,但吴华也不反感这个,相反还挺喜欢这种篮球氛围,但看着有很大一部分人互相传递着大麻(旧金山抽大麻是合法的),还有抽了大麻上去比赛的,甚至他看到约翰也在吸大麻。对于这点,吴华作为一个中国人是骨子里反感的,不想与这个东西扯上关系,这次来只是想涨涨见识而已,今后大概率是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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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街篮介绍
正式的篮球比赛被各种规则所限制,但街头篮球的比赛是为了让观众感觉更华丽-所以有些规则是不必遵守的-为重点。球砸在对方的头上弹回来或用脚踢和把球弹向墙壁来传球等动作是在街头篮球里才能看到的,这些正是街头篮球的魅力。街头篮球讲求风格,是因为街波体现了篮球的自由性和创意,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风格,使篮球更具有观赏性和艺术性。首先要讲的就是服装,最好是穿一些比较大或是OVERSIZE的衣服,这样的衣服给人感觉很宽松很舒服,而且在做动作的时候也会觉得很自由。没有什么拘束的感觉。其次就是动作,相信每个打篮球的人都知道CROSSOVER这个基本动作,如果想提升自己的控球技术和感觉,那么你一定要熟练这个基础,因为无论多花巧的动作都离不开控球技术,如果你想提炼自己的风格,在街头球场上有一席之地,那么就要练好控球。接着讲的就是街头篮球的意义,其实有许多人都接受不了这种花巧和自由的篮球方式,也许是因为传统的篮球教育,因为死板的篮球规则,还有技术水平的限制。然而街头篮球就是脱离了许多的限制,达到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使它比正统的篮球比赛更具有观赏性和娱乐性。打街头篮球当然是为了赢,但是你不要误会,这并不是为了赢得比赛的胜利,而是赢得观众的赞同和欢呼声,使观众也一起融入到比赛中去,那才是真正的胜利,真正的街头篮球。
除了夸张和有创意的篮球风格之外,街头篮球最初与当时主流篮球运动的不同在于:每场街头篮球比赛后,观众都会冲到篮球场上,在乐队演奏的黑人流行音乐伴奏下,和球员一起舞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伴随着美国主要城市的人口剧增,形式随意的街头篮球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接受和欢迎。商人们预测到了“街头篮球”的潜在商业价值,将这个业余联盟包装成了较高水平的职业联盟。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纽约人HolcombRucker在纽约市曼哈顿的哈林区举办了第一届街头篮球的正式比赛。NBA名人堂球员J博士和张伯伦都曾经在哈林的街头篮球赛中留下了自己的身影。而哈林区也因为其在街头篮球历史上的特殊意义,被许多当今著名街头篮球队伍用在球队名称上。
最早把街头篮球的篮球风格带入NBA,要归功于现役NBA球员阿伦·艾弗森。当艾弗森1996年刚进入NBA时,他独特的篮球风格并没有立刻得到大家的认同。NBA传奇巨星——查尔斯巴克利甚至曾经刻薄的称艾弗森为“年度最佳杂耍新秀”,而不是“NBA年度最佳新秀”。但是,当2001年,街球风格的艾弗森带领着费城76人队进入NBA总决赛,街头篮球运动的发展也终于到达了一个新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