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刻开始了序幕。
上初中的我发育得很快,座位也被调到了后面。我的同桌是一个乖巧胆小的女生,写字时不小心碰到我,便会低着头紧张地向我道歉。我却总是不理会她,然后用余光看到她轻轻地把椅子向外挪了一点。我坐在窗边,窗外有一颗高大的老树,不知唱尽了多少繁华,教室在二楼,它茂密的枝叶刚好开满窗,午后阳光充足,就在我的课桌上投下一片斑驳。那时候的日子还算舒适,却也经常感到无聊。
我前面坐着的一个喜欢打篮球的男生,每次体育课回来都是一身沉闷的汗液味道夹杂着淡淡洗发水的香气。这种奇异的味道每周我要经历三次。蓝白色相间的校服套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总是在打完球之后就变得脏兮兮的。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交谈,除了偶尔几次他侧身用清澈的声音提醒我:“你的桌子可以向后一点吗?”我看看我的桌子,竟然比同桌向前一大截,可能是我写字太用力了吧。
某天自习课,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青春校园疼痛小说,正在为女主惨痛动人的遭遇红眼抱不平时,同桌竟意外得凑过来小声问我:
“你也喜欢看这位大大的书?”明显她口中的大大就是我手里这本书的作者。
我看她难得这样兴奋,整个人像是在发光,我不好意思轻声说:
“我只看过这一本。”我又解释道,“但是我最近很喜欢看这类的小说。”
她激动得没有注意音量:“我也是!”说完前面有同学回头看她,她脸红得像个苹果,却又激动得抖抖肩膀,凑得更近了些用气声说:“他写的书都是这一类的,我给你推荐几部吧。”
就这样一个平时不论上课下课都言寡语的害羞女孩,竟然和我讨论了一节自习课。
“我觉得男主他太渣了,根本不值得女主去等他十年。”
“我也不喜欢男主,自私还自以为是。”
“他从头到尾都在虐女主一个人,却说自己是爱她才这么做,恕我不能理解这种扭曲的爱情,要是真正爱一个人,哪里舍得让她等十年。”
“啊,这么惨吗。所以我还是喜欢男二,温柔体贴好看还喜欢笑,像个天使一样。”
“我也喜欢他,可是到最后他为了救女主死了,当时我哭得可凶了。”
“你竟然剧透!我还没有看到呢!”
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每天放学她都会带我去途经路边的书店,给我介绍各种作者的小说。
有时候口袋里没有足够的零花钱,我们就坐在书包上把书读完再走。书店里每周一刊的杂志同桌从不让我买,她用娇弱却成熟的口吻告诉我,每期只有不到一半的文章我们喜欢,而且看过也不会再重新翻找,直接在店里读完,既省钱又省空间,而且我们是学生,不买正常。以至于每次我们来的时候,书店老板无奈里略带厌恶的眼神,就会透过厚重的镜片跟随着我们的脚步,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一开始我还不好意思,偶尔买下两本想看的书,但她却心安理得,把老板当做空气。久而久之,我也大摇大摆地做一个只读不买的顾客了。
这些日子真的很开心,同桌是我从小到大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朋友。我们在课桌上写下自己喜欢的男主的名字,会互相交换自己煽情的小诗歌,会在食堂吃里边吃午饭边讨论感人的情节,会在课间吐槽书里哪个角色让人憎恶,会在下午第一节课就开始思考上次在书店看的书看到哪里,还会在放学后两个人蹑手蹑脚地去办公室偷回被老师没收的小说。
每次我和她大声讨论,坐在前面的那个爱打篮球的男生似乎也略有兴致,微微把身子靠在椅子后背。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平时他的身上总飘来一阵淡淡洗发水的香气,在体育课上看到他瘦瘦小小的身躯却灵活有力,远远望去是一张白皙俊朗的面孔。他平时对其他人话很少,却总是和自己的同桌滔滔不绝。起初我对他的印象便就只有这些,直到后来才我们熟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