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就要像个二十年没照过镜子,还以为自己貌美如二八年华的妇人一样,相信了这个小狐狸。
估摸着这就是长得俊的好处。
然而所谓因果报应,就是小狐狸在一路闷声发大财之后,发现的一个真理——长得俊的小狐狸总会被长得更俊更狡猾的大尾巴狼拐走。
“跑十圈!”霸王花看不得小丫头那瘦瘦小小、白得跟鬼似的弱不禁风可怜相,却不由得对她咬牙坚持的倔强高看一分。
她原以为,这等娇娇小姐,就像是笼子里的金丝雀,要人供着才能养活的。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偏偏还要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悲悯姿态。却什么都是只敢说不敢做的。
从万叶山到蜀王府,这只金丝雀不过是换了间大些的笼子。
她还是那只被人供着疼着的金丝雀。
但这样的想法,在醉花看到女孩晕倒过后紧闭的双眼后,似乎有了一丝动摇。
……
尽管跑步和练刀这两件事在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联系,小丫头还是晃晃悠悠、提着口气就跑。
甚至,在霸王花的要求下,闭了灵息。
两个月下来,连刀都没摸过的小丫头,倒似乎健康了许多,脸上也多了一丝血色。
“过来。”霸王花朝她一勾手。
“师——”许仙仙腆着脸贴上去。
“不许叫师父。”霸王花抽出腰间一刀,直抛在小丫头半步之外,“我也不会教你刀。”
小丫头眸色一暗,只觉得全身像跌进冰窖一样寒冷。
“因为我不会刀。”霸王花睁眼说瞎话,“跟那个人相比,谁敢说自己会刀。教你刀,那是误人子弟。我的刀不是战场上的兵器,它是保命的家伙。”
“没有招式,没有套路,可以劈柴,也可以杀人,就是不能上刀谱。”
神都京畿,皇室贵胄,灵修世家,贵族佩剑之风兴盛,普遍“大冠若箕,修剑拄颐”。
商鼎尚武,下至商贾平民,也多佩剑。
然而从苗寨走出来的霸王花,使起刀来更顺手。
“刀术尚猛。”霸王花一想到这么好的苗子竟然从没摸过刀,手上没二两力气,只觉得是浪费了天赋,言语就不自觉冷了下来,“技短入长,翕忽纵横。你若是再跑得这么慢,管你手上是什么削铁如泥的宝刀,一样使不出来。”
“‘跳跃轻灵,步法快疾’,这原是你流丹剑法的特点,在学刀上,却是相通的。”霸王花看着她拔出那把刀,冷冷道,“我不管你跑多久,接下来你不仅得跑十圈,脚上还必须绑着我缝制的铁砂包,每过一段时间,我就会增加重量。”
小丫头沉默半晌。
又要叫苦连天了吗,霸王花想起自己那个黏人又没用的小妹。
她死得多可笑啊,以为自己凭着美貌,嫁了个县令就平安顺心了,结果土匪来的那天,那懦弱的丈夫为了献媚,竟将她亲手交出。
“多谢。”
霸王花心中惊诧。
女孩笑出一口还没长齐的白牙,一双水灵的杏眼里,仿佛倒映出灿烂春光。
于是这三分刁难,两分猜疑,也都齐齐补到另五分的真心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