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也不想把战火引到那个在夹缝中求存了数十年的故土上,所以他毅然决然地来到了近现代所有战争的源头——漂亮国。
从之前自己的长相和不成熟来看,现在应该是10年前后。
在纽约落地以后,尼德霍格开始琢磨自己要做些什么。
虽然不用吃饭也不用睡觉,可不吃不睡,做人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本想重操旧业,看看能不能利用自己超前的软件知识来为自己谋一片天地、不再当一个可怜巴巴的打工仔时,手边广告牌匾上的一句话突然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今晚七点!皇后区法拉盛!托尼·斯塔克将出席斯塔克工业举办的博览会!敬请期待吧!”
斯塔克?漫威?怪不得那个雷神那么眼熟!
得知了自己所在的世界以后,尼德霍格不禁有些带入了,心底对阿斯加德淡淡的仇恨也隐隐有消亡的意思。
阿斯加德其他的神或许都对人类无益,甚至有害,可阿斯加德有一个为人民服务的索尔。
对于索尔这个憨憨,尼德霍格还是挺喜欢的。
即便之前挨了一锤子,但现在想想其实也不疼。
思想转变的途中,尼德霍格蓦然惊醒:靠!这就是传说中的粉丝滤镜吗?我一个资深老宅男也有进入饭圈的一天?
他忽然有些怕了,连忙将这些无关紧要的思想甩出脑海,考虑自己应该做什么,要去做什么。
守护阿斯加德九界那是不可能的,但守护地球,那是每个人都应尽的义务。
这一点尼德霍格觉得自己义不容辞。
但身在美利坚这个自由国度,他觉得他不应该插手他国内政。
所以他不准备去管这里混乱的民生问题。
“把那些杂碎交给美国佬去头痛吧,管我屁事。”
尼德霍格不屑地说了一句,然后转头看向了矗立在路边的一栋栋公寓楼:“前世一直想躺着把钱赚了,这辈子一定要试试!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尼德霍格正要动身完成自己的想法时,他的余光突然注意到了两个从小巷走出来的人。
一男一女,男人穿着紫色西装,长相帅气,姿势优雅。女人穿着黑色连体短裙,外面套着一件米色大衣,脚下踩着长靴,英姿飒爽,面带甜蜜。
尼德霍格注意的自然是那个女人,倒不是因为她多漂亮,而是因为她很眼熟。
“杰西卡·琼斯?刚一来就碰到超英了?”
尼德霍格来了兴趣,决定先放下自己手头的事情,跟上去看看超英平时是怎么生活和约会的。
他不是变态,只是单纯好奇,本着研究的心态去的。
对,就是研究的心态!
跟着走了几步,尼德霍格突然意识到不对劲的地方了:“等等,她旁边的那个人是谁?杰西卡的男朋友是那个黑人吧,叫什么来着?忘了,那这个人就是她前男友了。紫色西装...咦?这个人又叫什么名字来着?”
尼德霍格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他叫什么,最终随便给他安了个名字:“紫人好像是个老变态吧,他折磨了杰西卡好久来着。”
漫威的漫画他没怎么看过,但美剧确实看了不少。喜欢的不多,杰西卡·琼斯算一部。
“坏人的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