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手里的大54,思绪万千,想到自己重生回来也有段时间了,老天让自己重生回来,好像是没啥正事儿的!
不是土匪们上赶着请自己杀他们!就是他们可能是活的不耐烦,想死了!
反正也不知道是咋回事,明明自己不是好人,可做的,都是为民除害的事儿!
并且把自己整的像个神经病一样,天天身上带把枪!
思绪飘荡,又想到了木雪晴和沈薇,一个是自己心中永远的她!另一个,是前世没能帮到的遗憾!
其实说白了,都是色字当头而已!不然村里年轻寡妇好几个,为啥只有妖媚的沈薇是遗憾?
正视自己,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馋人家的身子!
今天面对狼群的生死存亡,虽然血涌拼杀,最终幸运的没有命丧狼口。
但也让王安再次想到自己的人生宗旨,“自由自在,幸福到死”!
人生几十载,就得享受人生的乐趣,绝对不能留遗憾,木雪晴已经是自己的媳妇了,肯定要好好珍惜!
而沈薇,已经得到,还是她自己送上来的,怎么想也不应该放过她!
本来就是她求之不得,而自己甘之如饴的事情,放弃了,岂不是人生缺少一大幸福!
而且以自己的算计和手段,她又不敢反抗,只会乖乖听话,只要自己让她过得好,那就是好事儿一件!
至于答应木雪晴关于沈薇的事儿,对于一个前世前半生在黑社会里呆着,前世后半生在篱笆子呆着的人来说,生性凉薄,自私自利,人品还得很差,只有这样的人,才是人!
所以,说过了什么,保证了什么,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男人,本色!
眼睛左右流转,看到那几具狼的尸体,让王安不禁想起了老娘那天说的话:敢嘚瑟,就崩他!
刘桂兰这话属实没毛病,看看这些狼尸体就知道。
敢嘚瑟,就问能不能蹦死你就完了!
随时带着这手枪,虽然有点神经,但还真就是有备无患!不然今天,属实是悬了,有可能就白重生这一回了!
两人缓过来后,也不敢脱衣检查伤口,就这死冷寒天的,夜间的温度起码零下30多度开外。
把跑了挺老远的大儿马牵回来,拴在灌木丛上,草料已经吃没了,也让它多少能啃点嫩芽吃!
至于那些狼尸体,以及那头野猪被狼吃剩多少,两人连看一眼都懒得看,太累了,反正又丢不了!
马上捡拾柴火,笼起两大堆火,背靠背看着火堆,既不冷,又安全!
四条狗把狼撕个够呛,估计那狼身上都没啥好地方了,反正两人也没有兴趣去看!
牛逼的是,哪条狗都没敢吃狼肉,咬死狼之后,便都跑到冯成民身边趴着。四条狗的身上,除了又多了几道血印子之外,几乎啥事儿没有!
两人暖和过来后,又检查伤口,王安只是左小臂,被狼的獠牙咬了四个窟窿眼,撒上烟面子,完活!
冯成民看着挺惨,满身都是棉花,实际上也没啥事儿,就是左右臂上,分别有狼咬的四个窟窿眼和撕扯时狼牙划的小口子,赶山人穿的都很厚,问题不大,也是一把烟面子了事儿!
山里人都非常皮实,就这几个眼子和口子,连小伤都算不上,就跟手上破个皮一样,区别不大!
大家都不知道也不存在,怕这个病呀,怕那个菌啊一类的事情!
当王安想烧点水喝时,才发现,爬犁上的所有东西,包括装老虎崽子尸体的麻袋,全部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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