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把我怎么样?大不了一死,老子要是眨眼睛,都是狗娘养的!”
倔脾气上来了,他们还真吓不倒我。
菁菁这么长时间没消息,估计凶多吉少。
心里没有了任何惦念,也就无所畏惧。
逃亡这么久,除了被枪顶着,还是被枪顶着,就凭他讲那么几句话就想把我吓倒,还真不那么容易。
“你以为我会那么容易让你死吗?想得有些简单了吧!”
吴总说话的时候,怒目圆睁,目光里露出了凶狠的光,
“来人!”
话音刚落,几个人迅速冲上二楼,二话没说就把我给按倒在地。
“既然他这么不识好歹,那咱们给他尝尝缅北第一道大菜\\u0027\\u0027蚂蚁上树\\u0027\\u0027!”
听完吴总吩咐,一个人匆匆跑下楼去。
不一会儿,他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刀。
妈的,他们这是要干什么?
难道要拿刀砍我?
砍就砍,大不了一死,谁怕谁!
刚想到这,这帮家伙迅速地把我脱个精光,只剩下一个小裤头,然后拿着明晃晃的刀在我眼前比划。
“兄弟,你如果现在答应,可以马上终止接下来的操作,不然,这道菜上了案板就只能下锅了!”
吴总端起我的下巴,用一种戏谑的目光看着我。
“我艹你妈逼,要是有能耐,你就把老子剐了,要是吭一声,我他妈是你养的!”
我吐了他一口唾沫,张口骂道。
“呦,小兄弟还真挺硬,一会儿我就让你看看是我的菜厉害,还是你身体厉害!
来吧,哥几个,先给他上第一道工序,改刀!”
吴总用手擦去我吐到他脸上的唾沫,给其他人下了指令。
拿刀那个手下二话没说,拿起刀,用刀尖在我右臂上轻轻一划。
一道崭新的伤口就出现在了胳膊上。
妈的,我怀疑这个家伙是他妈猎户出身,以前应该经常给猎物扒皮,这刀工了得。
刀尖走过,胳膊上的皮肤将将被划破,不深不浅,刚刚好。
随着血液不断地慢慢流出,钻心的疼痛开始席卷全身。
其实,人体在刚刚受伤的时候,不是伤口越深越感到疼痛。
因为人体都会有一个保护机制,身体突然被异物刺入,大脑会促进身体分泌一些激素,让人感到不会很疼。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打群架的时候,不但发现不了自己受伤,也不会感到很疼。
除非那种一招致命的,其他很多伤口,都是在打完架之后才发现。
而身体皮肤表面分布着非常多的毛细血管,神经线也很多。
如果浅浅地划出一个伤口,大脑不会认为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它就不会分泌激素,对身体进行保护。
没有激素的保护,再加上皮肤上的神经线,我们会感到非常非常疼痛。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折磨人的人,不喜欢用刀捅,而是喜欢用皮鞭子抽。
我高度怀疑这个家伙非常明白这个道理。
一刀,两刀,三刀.........
随着身上的刀口不断增加,疼痛也在叠加。
轻易认输不是我的性格,虽然已经把嘴唇咬破了,但还继续坚持着。
这帮混蛋,一边嬉笑着,一边用刀慢慢在我身上划口子,一共划了30多刀,除了脸,到处都有。
等他们住手的时候,我不但全身流满了殷红的鲜血,就像一个血葫芦,嘴唇也咬烂了,脑门上不停淌着豆大的汗珠。
而这些汗珠,从额头一直淌到脸上,再顺着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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