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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今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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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莉莎,而我曾经与他们有一面之缘,她决定拉拢我这个人类,事情一度按她策划的进行,我跟猎人也一度产生误会,但冥冥之中,命运偏帮我们这一方。

    我忽然想起来:“那么我的朋友小黄侦探呢?吸血鬼们一定是攻击了他的拍档,占据了他的事务所,然后还装成他的夫人,可是他人呢,给吸血鬼吃了?”

    但是没有人能答我。

    而暂时也没有人顾得上理我。

    他们都忙着安慰那对命运多蹇的情侣。

    今日之后,沙克便要投入下一个轮回之中。

    潘微儿烧掉了他的躯壳,不让他有机会还魂,充满了“我得不到谁也不能得到”的气魄。

    由一世的主动放弃,到第二世的被迫放手,第三世该是团圆结局?

    但铺在一个吸血鬼和一个猎人面前的道路,从来都不会是坦途。

    最后反倒是居莉莎转来安慰大家:“不要紧的,十五年,至多十八年之后,我们就会再次相遇,那时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君生我已老。

    不知怎地,我黯然得想哭。

    晴川问:“沙克呢,怎么不出声,我还有事情要问他。”

    居莉莎微微一笑:“他走了呀。”

    “走了?”晴川跺脚,“我还有很多关于灵魂的事情要请教他呢,他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

    “早走早投胎呀,你们中国人不是这么说的?”居莉莎蹲下身来,抚着那头大狗的脑袋,大狗现在神情白痴,但非常友好,用舌头去舔她的手。

    居莉莎:“我很高兴认识大家,我也要走了,如果大家想见到我的话,我们可以约在纽约,十五年后再见。”

    苏眉忍不住:“为什么在纽约,那么大那么乱,到时怎么找?”

    “因为沙克会转生在那里呀。有缘自会遇上的。”

    居莉莎莞尔一笑,领着狗,翩然而去。

    她走得真潇洒。

    后来小黄侦探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原来这家伙跑去度假,不过幸亏如此,逃过大劫。

    他冲我倒苦水:“这世界到底怎么一回事,我不过去度了一个月的假,回来的时候拍档出了意外,连生意都不知给谁烧了。”

    我打断他:“留得性命已经是大幸,你可知道这祸可能是冲着你而来的。”

    他一愣,嘴硬:“死倒不怕,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比死更惨。”

    “嘿,千万别轻易说死,留得性命在才是最重要的,你所爱着的人和事,不见得会等你到下一世,地球分分钟在转,把握现下才是最重要的。”

    他听得呆了半晌:“你何时变得如此哲学宿命?”

    我答他:“在我发现自己不能等一个人等足三世之后。”

    他怔了半晌,走了。

    最后我怪忐忑地拿了封印了混世魔王的吸血鬼之石去还给尼古拉斯男爵。将故事经过当利息付与他。

    他喃喃自语:“又是这样,老是用我的石头搞这个。”一面将石头放回圣经里面。

    我奇怪:“又是?你似司空见惯。”

    “那自然,你们人类的悲欢离合,什么争斗,最后都会因为一样宝物结束,这次轮到我的石头罢了。你们几千年来都是这样写的啦。”

    我恍然,原来是推论。

    接着又不放心:“男爵,你确认把石头保管好了,魔王不会跑出来?”

    男爵笑嘻嘻对我说:“你说他是魔王,那么他怕不怕圣经呢?”

    我恍然大悟,不禁失笑。

    这囚禁在圣经里头的魔王灵体,怕不像我中国被压在五指山下的孙悟空,没有唐僧来救,压个五百年,一千年也没有问题。

    盛世和平,可不需要他将功赎罪去取真经。

    三世的故事到这里是结束了,最后要交代的是晴川和我那死对头安娜,他们两个在居莉莎离开不久就不辞而别了。苏眉跳着脚骂他们没有义气,我却觉得他们早有预谋。

    不然,晴川为什么坚持要找安娜来参与实验?

    而安娜怎么又肯不避前嫌,将自己性命交托晴川之手付诸实验?

    况且苏眉后来说,安娜同意来参加实验,晴川起决定性的作用。

    这两人的关系,可真有点扑朔迷离。

    不过,他们两人留给我的麻烦,却是我们始料不及的。我在处理他们留下的麻烦中面临了另一个威胁性命的危机,意外得知苏眉一段不与外人知的秘密情事,最后居然还塞翁失马地得到了一个新伙伴的加入。

    而这些,都是下一个故事了。

    第六卷寄生人

    有人说秋天是适合失恋的季节,对于我来说,则是适合逃跑的季节。

    不经意惹出的一场大祸,让我逃逃逃,从尼泊尔到伦敦,还遇上一堆比我更麻烦的人……结果逃不出委托人的手掌心。上演生离死别、谋杀爆炸的伦敦地下铁中,我要完成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追缉杀人于无形的世纪寄生物。

    序关于寄生

    寄生的生物学概念是这样的:寄生(),一种生物从另一种的体液、组织或已消化物质获取营养并造成对宿主危害,更严格说,寄生物从较大的宿主组织中摄取营养物,是一种弱者依附于强者的情况。

    过寄生生活的生物统称为寄生物;而过寄生生活的多细胞的无脊椎动物和单细胞的原生生物则称寄生虫。

    不要以为寄生物不劳而获的日子很好过,尤其是内寄生物,它们受到宿主体表的保护,可算是“衣食无优”,但有没有人想过当它们的宿主死亡时,寄生物的下场将会如何?举个例子来说,许多蠕虫寄生在肠道内,假如宿主不幸死亡的话,这些蠕虫大多难逃陪葬的命运。

    或许,对于自然界里面这样一个小生物来说,选择一个宿主就注定了同生共死的命运。

    其实想想就知道,寄生物的命运也是蛮可悲的。

    换一个轻松一点的话题。

    有人发现在树林里有大树会“唱歌”,那些悉悉率率、颇有节奏的声音难道就是大树们进化到某种程度了相互沟通的“密码”?

    结果科学家们经过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这种会唱歌的大树其实是由于树内滋生了寄生昆虫,在特定的时段里这些昆虫本能地会发出叫声或者活动的声响。能够供这些昆虫寄生的树一般生长年代较久,树心有空洞,寄生的昆虫能在空干里筑窝建巢。这种歌声有时是昆虫的翅膀振动的声音,有时是昆虫求偶的声音。

    总之,一棵树怎么可能会说话嘛!这是我替科学家们说出的结论。科学就是这样,所有的事情经过科学解释之后都会变得明白透彻,合情合理,但是也丧失了神秘性。

    不要以为那些树呀、动物呀离我们很远,其实人体也是很好的宿主。小到皮肤或鼻子上寄生的金黄葡萄球菌,这种细菌会引起皮疹、痱子等皮肤病;大到在内脏里寄生的虫子,引发危及性命的疟疾、黑热病……不过,不知是否人体这个宿体的特殊,寄生到人体的不是虫子就是细菌,统称寄生虫,倒是少有寄生动物或植物的出现。

    假如在人体内寄生了植物或者动物,那会引发怎样的危害呢?

    肚子里有条鱼在游来游去,拿不透明的肚皮当鱼缸;肠子里有颗种子发了芽,它要争取阳光和空气,努力地在不见天日的人体里长呀长,终于有一天,人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鼻孔、嘴巴、耳洞全都钻出了黄黄的幼茎……这样想想就觉得有点悚然。

    不过,我要告诉你,这些想像都是小儿科。

    真正恐怖的寄生,最有威力的寄生,不但会夺去宿主的身体,更会夺去宿主的灵魂以作己用。

    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这样一个关于真正恐怖的寄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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