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不得不说,从这几个世界里,灵约提取了对夙辞的基本印象。
直觉贼准,而且贼敏锐。
“不过你现在应该没有记忆了。”他揉了把灵约的浅金色长直发,语气虽然有些别扭和僵硬,却也是真的温柔。
灵约从他怀里抬起头,并不打算告诉他实话。
“你怎么确定那就是我。”
“除了你,我实在不知道还能有谁。”
他都已经寻觅千年了。
要是有的话,早就有了。
灵约觉得有些满意,刚想说话,就有一道破空的枪响。
该死。
吸血鬼猎人。
真他妈一点儿眼色都没有!!看不见他们正在谈情说爱吗?!
路德维希连忙抱着她往旁边一闪。
那个血猎还在高声喊着:“姑娘你不用害怕,我会救你的。”
灵约:???卧槽,这个毕业没??有没有合格证啊!!
她瞧着一点儿也不靠谱,隐隐还有着几丝憨批的气息。
“你误会了!!这是我男人!!”灵约急忙高声喊到,本来杀意凛凛的男人听到这话火气“噗”的一下灭光。
我....我男人?路德维希有些反差萌的眨了眨眼,原本阴冷艳丽的脸上突兀浮现一丢丢的傻笑。
有些让人不忍直视。
现在是血族和人类和平共处的时代。
血猎也只能攻击伤害人类的吸血鬼。
但是那个血猎明显不信灵约的说辞。他觉得灵约一定是被迫的。
因为越是血种纯粹的血族越看不起人类,越爱惜自己高贵的血统,想要延续下去自己的血脉。
他只见过低等血族愿意和人类结为伴侣的,但是那只吸血鬼的血脉可不是一般的强大。
这种血族怎么可能愿意让人类玷污他们的血统。
而且越是强大的吸血鬼活的越久,光看那只血族那么耀眼的银色头发,血猎觉得这只吸血鬼可能要不老不死了。
既然能不老不死,更不可能爱上一个寿命只有一小截,年轻美貌更小截的人类了。
“没事的姑娘!你不用怕!我有枪!”血猎摇了摇手里的红水银枪,笑的得意:“我一定能救你!”
“别杀人。”灵约无语了,转过头对路德维希说:“吓走他就行了。”
然后路德维希抬手,指尖动了动,血猎手里的枪突然飞走。
“唉——唉卧槽!我的枪!”血猎叫的慌乱:“卧槽这枪贵死了!唉哟!枪你慢点飞!!”
此时那个血猎已经完全把他刚刚挂在嘴边得小姑娘给忘了,满脑子都是他辛辛苦苦刷了一年公会任务才得来的红水银枪。
灵约:就这?就这?跟我闹呢啊??
这真是她看过最差的一届!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