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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练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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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胜酒坊是东市最大的一处酒楼,一共四层,六角檐铃,红栏碧瓦,远望气势雄浑,似将军归来,夸功庆酒。只叫人瞧了,便觉得酒兴大发,痛快淋漓。可今天有人在得胜酒坊里却没有酒兴,也不痛快。

    这人是得胜酒坊的大厨,大厨在这里做了十年,深受掌柜器重,昨夜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在一道做给城守大人的银丝鱼脍里多放了一勺盐。城守大人只尝了一口,就骂了起来,掌柜最后记住的是一句话:“赶紧让他滚蛋,不然要本大人往后来了还吃这种菜吗?”

    大厨没有求情,也没有表示委屈或别的什么;沉默地收拾了东西,今天在最底下的角落吃了一顿饭,喝了几杯酒。这般坐到快午时了,他终于站了起来,那些不愿不敢劝的酒保默默地注视着他,看着他平静地走出了酒楼。

    在不远的一处转角,大厨靠着墙根,很是悲伤地哭了起来。

    新的大厨在那如同家一般的酒楼里,穿着他的衣服,拿着他的菜刀……

    也不是只有他一个,是今日得胜酒坊没有酒兴,且不痛快的人。

    断了握刀右手的冯暨北,坐在酒楼最高的一层,靠着窗,面无表情地喝着酒。

    他之前的兄弟走得走,散得散,只有两人跟着他。一个叫王森,好吃懒做,在江湖上认他做了哥哥,虽然他落魄了,但也没有多动心思,还是跟随在身边。另外一个混出名号的山刀鬼彭关力是被他救过性命的,讲义气的汉子,这时给他倒酒,夹菜,还出些主意。

    冯暨北失落地说:“兄弟你说得都可以,只不过做人还是要靠自己。那魏显给了我一百五十两银子,暂时咱们不用担心花销,不过要就这么离开长安,做哥哥的不甘心呀!”

    “还未入魏府的时候,咱们兄弟跟着哥哥走南闯北,何等逍遥,是不能就这么灰溜溜地离开。难道哥哥对那浪荡子的提议动了心思?”

    王森叼着酒杯,喝完了杯中酒,还喜欢用舌头一点点舔杯子,声音模糊不清地说着:“这小子该来了吧?约好的时辰都过了。”

    冯暨北冷哼一声。

    彭关力赶忙说道:“他不是说有几个江湖朋友要同来,介绍我等认识?怕是路上耽搁了。”

    城中的康祥街上,一名年轻男子正慢慢地走着,他一身穿着要是平日只怕会被街上的差役给拿住,可今日城中的差役都给调去了方府,临近午时,康祥街上竟只有他一个人。

    阳光下的这个男子大大的眼睛东一晃西一晃的,像个贼人。一身月白色麻衣,本是素雅,却给他到处缝上了补丁,可丝毫不显得寒酸,反而色彩斑斓,像件戏服,也不知他为何不舍得丢了——穿破的地方,就随便找人家的衣服来,撕了缝上去……不挑色,于是身上有五个颜色,看着花花绿绿的。偏偏他个子高挑,身材消瘦,套着有些宽大的麻衣,像是一根挂着衣裳的竹竿在晃荡,显得滑稽而可笑。

    如果他穿一双布鞋,还勉强让人可以忍受,但他偏偏穿了一双漠北的皮靴,满是尘土,更显得不伦不类,靴子又扁了下去,没了筋骨,人高脚大,十分碍眼。

    他走过长街,就见到前面一户大家门外站着一名妖艳女子,穿着贞观服,露出两条大长腿,牵了一匹枣红大马。

    这名男子开口即唱,歌声竟无比动人。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女子看向他,见是个年轻的浪荡子,虽然面目清秀,但举止轻浮,不由心中暗恼,于是眉目含煞,冷冷地问道:“你故意跳了两段,是何用意?”

    他直直地走到她的身前,神态自然而轻松,笑着说:“虽是江湖缘浅,聚散离常,不过,在下心里却对姑娘有一丝非分之想……因深知命途多舛,故而不求其他,唯愿平安康乐。”

    这位姑娘是个心狠手辣,一言不合即要人命的女魔头,此时听了这番言语,已经满面寒霜,杀机从心眼转到了指尖,飞梭自袖口滑落,已在掌心。

    他好似一点不知,十分单纯地笑着,将头低了下去,几乎垂到了脚尖,嘴里说着:“在下走过江南,走过漠北,走过燕云,走到长安,才算知道,艳若桃花,真正如诗中的女子是何模样……以前只能想象,往后则不用了,多谢姑娘成全!”

    心狠手辣的姑娘本应在他低头的时候就真正的成全了他,但不知为何竟然没有下去手,飞梭依然在掌心,她只冷冷地问:“你可知如此戏弄我,我会要你性命?”

    他已经直起身子,还是笑着,说道:“要我姓名真是太好了,江湖末流无名号,姓何,单名一个碎字,碎碎平安的碎……哦,摔碎的碎。”

    她怔了怔,忍不住笑了起来,怒道:“装疯卖傻,莫不是以为我就会放过你?”

    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一旦轻声细语,便充满了魔性。

    “姑娘,可否告知名号?”

    她唰地将飞梭夹在指尖指向他的咽喉,“真想死不成?”

    他看了看银光闪闪的飞梭,温柔地说:“姑娘认为我在轻戏于你,可我没有丝毫玩闹的意思。”他解开衣襟,露出平坦结实的胸膛,轻轻地捏着飞梭,直接插进了心口的位置,飞梭的前端没入,血慢慢地流了出来。

    然后,他一本正经地说:“姑娘若是不信,把我的心挖出来,说谎之人的心,会跳动的格外用力。你一看就会明白。”

    飞梭掉在了地上,他不顾伤口流血,俯身捡起来交还给对方。

    她好似整个人都傻了,半天才接过飞梭,也不知是该放入袖中,还是继续拿在手里,她是个老江湖,是个收人钱财要人脑袋的冷血无情之人,但在这个时候,却像个初出江湖的雏儿,六神无主地模样。她猛地跺了跺脚,一把推开越来越靠近的何碎,翻身上马就走。

    何碎赶紧追在马后。但这匹马脚力十足,一下子就拉开了距离,越来越远。他忍不住喊道:“我知道你是谁了,千幻电梭夏芸仙,你停下,我还有话想对你说!”他轻功并不高明,追赶不上,跑过城中内城门,已看不见对方的人影,血流得胸前湿了一片,可他浑然不察,只是忧郁地对自己说:“好了,平白无故地多了一个人生伟大的目标!”

    可转眼他又高高地扬起头颅,对着苍天大笑不已。“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哈哈哈哈哈!

    在得胜酒坊冯暨北这一桌子酒足饭饱的时候,何碎气喘吁吁地跑上了楼。酒桌上还有半坛子汾清,零零散散的鸡皮鸡架,一根中间断开的鲟鱼骨,四根豆芽,一块粗大难嚼的笋根,还有些许肉末。

    何碎对冯暨北抱了个拳就在桌边坐下。唤来行菜的小厮,要了碗米饭,将桌上能吃的都扫进碗里,就着饭狼吞虎咽,几筷子全吃下了肚子,桌面上多了一堆鸡骨,鱼骨,干净地挑不出一丝肉来。

    “三位哥哥,小弟来得迟了,向诸位赔礼。此次机会难得,所以小弟多花些工夫去探了个究竟。”他压低声音,说道:“三位哥哥若是有兴趣,不妨去小弟暂住的脚店相商?”

    长安城本就衰败,脚店更是不上台面,多是贩夫走卒所住,除去迫不得已,江湖中人自是不愿在这类脚店过宿。

    冯暨北硬梆梆地回绝,带何碎去了靠近城中的一处独院。

    这里也是类似“隐桃苑”的所在。午时已经有不少男子睡醒,带着一身酒气与头疼难耐的神情匆匆地离去。

    冯暨北所住的屋子空着,他叫来一名年幼的姐儿倒茶,摆上糕饼果子,自己找了椅子坐下,拿眼看着何碎。

    何碎微笑着等姑娘退出屋子,才拿了果子放嘴里咬,咬了两口,对三人说道:“之前那单买卖,原本风险极高,可今日却是个特殊日子,不然也不敢浪费三位哥哥的宝贵时间。”

    冯暨北只道:“详细了说。”

    “若不在今日动手,换个别的日子,此事有两难。一是城中差役捕快极多,夜里不便行走,白天动手被发现了,要大家伙都能跑出城去就不太可能了。二是那府中教剑的先生,虽是个被江湖中人耻笑的无用之人,但他能与凌云剑仙称兄道弟,有个万一,大家就栽在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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